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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10月,一份系统的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交到了十二届三中全会上。这次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确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体现了党对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的新认识。改革开始由农村走向城市和整个经济领域。”中央文献研究室研究员杨光说。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起步、乡镇企业异军突起、“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载入宪法、设立经济特区、对外开放14个沿海港口城市……
十二届三中全会后,经济建设迅速发展,改革开放全面展开,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取得了重大突破,开创了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1988年9月,鉴于当时的实际情况,党的十三届三中全会决定对经济环境经济秩序进行治理整顿。
改革开放头十年,中国经济经历了一个加速发展的飞跃期,国民生产总值实现翻番,综合国力迈上新台阶。改革开放成功地让中国跨越了温饱,开始向着实现小康的目标迈进。
标定方位 重大突破
“下海”,词典里的一个释义是:放弃原来的工作而经营商业。
改革开放之初,贫穷让中国人燃起对富裕的渴望。许多人放弃党政机关的“铁饭碗”“金饭碗”,“扑通一声”投身商海。
作为早期下海者,北京数银英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卫东深有体会地说:“说小了是个人对生活的重新定位,往大说,就是计划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的纠结冲撞。”
个人的命运折射出时代的巨变。
“计划与市场”“姓‘社’还是姓‘资’”,这个羁绊中国改革的历史性难题,1992年的春天给出了全新的答案。
“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邓小平视察南方时发表的重要谈话,在事关中国道路向何处去的又一重大历史关头,为全党指引了方向。
改革开放酝酿着重大突破。
同年6月9日,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的讲话中,针对建立什么样的经济体制问题,明确表示倾向于使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提法。
从“计划”与“市场”互斥不容,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4年的艰辛探索,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终于找准了自己的方位。
坚冰又一次被打破。1993年11月召开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建起基本框架。
“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结合在一起,这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伟大创举。”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