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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遗产税,不但需要技术上的准备,更需要社会心理上的准备。”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表示,遗产税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社会最基本的分配正义,而具体被征税对象只可能是社会上5%左右的极富群体。而且所有税收都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近期,有关遗产税的新闻引发公众关注和热议。其实关于遗产税的争论并非首次出现。政府早在1950年、1994年与1997年3次将遗产税提上案头,但最终都没有下文。2010年,经过修订的《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上报国务院。今年2月,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问题。
对于开征遗产税,公众持什么样的态度?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对17449人进行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70.7%的受访者表示自己一直在关注遗产税的相关新闻。对于开征遗产税,63.9%的受访者明确表示反对,25%的受访者表示支持,11.1%的受访者认为“不好说”。
受访者中,28.6%的人家庭平均年收入在5万元以下,43.1%的人家庭平均年收入在5万元~10万元之间,15.7%的人家庭平均年收入在10万元~20万元之间,12.6%的人家庭平均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
51.2%受访者认为我国以家庭养老为主,开征遗产税会极大增加家庭负担
对于开征遗产税,河北省张家口市的柴先生的态度是“有条件地支持”。他表示,征收遗产税有利于缩小社会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当然应该支持。但是,这种支持要有两个前提:第一,遗产税只能是富人税,不能伤害到工薪阶层;第二,收上来的税款必须要用于公益或者增加整个社会特别是中低收入人群的社会福利。否则“遗产税可能会变味儿”。
陕西省西安市的薛女士则明确表示反对开征遗产税。她认为,现在的税负已经够重了,再加上遗产税,让人真是有些不能接受。她担心,自己辛辛苦苦攒钱买下的房子现在值100万元左右,而网上流传的遗产税的起征点竟然只有80万元。这样下来,为了房子花光了两代人的钱,最后房贷刚还完,房子留给孩子的时候却还要缴上一笔巨额税款,简直太“坑爹”了。
来自上海的民意中国网网友王先生留言指出,一提收税,现在大多数老百姓的第一反应就是恐惧与抗拒。所以如果要新增加税种,最好向老百姓说明征税的原因,以及征税之后税款干什么用。特别是征税后税款的用途,一定要向老百姓交代清楚,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化解大家的抗拒心理。
调查显示,对于开征遗产税,目前仅有25.0%的受访者明确表示支持,63.9%的受访者表示反对,11.1%的受访者表示“不好说”。
具体而言,受访者支持开征遗产税的理由分别是:有助于调节收入差距(29.8%);防止富人后代坐吃山空、无所事事(24.2%);有利于税收结构更加合理(13.4%);征收遗产税是各国通例(7.7%)等。
相对应的,受访者反对开征遗产税的理由依次是:我国以家庭养老为主,征收遗产税会极大增加家庭负担(51.2%);税负本来已经很重,不能再增加(48.6%);我国商品房只有70年产权(42.3%);有可能导致富人财产外移(36.7%);富人避税成本较低(36.2%);财产登记制度不完善,征税成本巨大(28.4%)等。
开征遗产税是客观趋势也应该是中长期考虑
今年3月,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研究院课题组发布《遗产税制度及其对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启示》,罗列出开征遗产税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产生6方面正面影响:
首先,报告预计开征遗产税每年将会带来2000亿元左右的财政收入,有利于稳定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其次,遗产税能够将富人过剩的财产配置到稀缺的社会资源里,有利于发展生产和稳定增长;第三,有助于健全我国目前税制结构;第四,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第五,有助于充实社会保障资金;最后,由于房屋等不动产在遗产中往往占有很大的比例,开征遗产税可能会一定程度上降低富人在房地产投资上的热情,抑制房地产泡沫。
“讨论要不要开征遗产税,首先要弄明白遗产税是干什么的。”中国人民大学财税法研究所执行所长朱大旗教授,在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指出,作为直接税的遗产税的重要作用,就是对社会财富进行再次分配。目前所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之一,是日益严重的贫富分化。这是开征遗产税重要的背景条件。
“现在很多人误以为遗产税就是有遗产就要征税,正是这种误解让许多人对遗产税不假思索地拒绝。其实,遗产税是一种名副其实的富人税,并不会涉及普通老百姓。而且征税时也会有免征额度和必要扣除项目,不是所有遗产都会被征税。”朱大旗说。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樊勇向记者表示,虽然许多人认为开征遗产税有各种好处,但是就目前来说,征收遗产税面临着许多不可逾越的阻碍。首先是征管成本与征管难度问题。我国现在还没有健全的财产登记制度,而遗产的范围则非常广泛,既包括比较好确认的不动产,也包括比较难确认的动产。在这种情况下,征管成本会非常高,而避税成本会非常低;其次,遗产税的税基是流动的,从税收原理上来说,要成为地方财政支柱的税种,最好是税基固定的税种,比如不动产税,遗产税并不是最佳选择。
“想要缓解贫富差距,税收手段只是一方面,最重要的还是初次分配时的公平。而且,我国本来就属于较高税负的国家,公众对于税收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开征新税种,除了经济成本,一定要充分考虑政治成本。”樊勇说。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教授指出,对于遗产税,处于不同社会阶层的人自然有截然不同的观点。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开征遗产税应该说是一种客观趋势,但是也应该是一种中长期的考虑。就目前来说,整个社会需要对遗产税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既在技术层面也在社会文化层面,为遗产税的开征做好准备。
如开征遗产税50.8%受访者期待起征点不能太低
如果开征遗产税,公众有什么建议?调查中,受访者首选“起征点不能太低,要考虑通胀水平”(50.8%),其次是“充分听取并积极回应公众意见”(45.7%),排在第三位的是“所收税款应该完全用于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42.7%)。
其他还有:应以建立完善的财产登记制度为前提(41.7%)、应对养老等事项进行合理扣除(35.7%)、考虑到我国不同地区的收入水平差异(35.3%)等。
朱大旗强调,作为主要目的是为了调节收入差距的税种,如果开征遗产税,起征点一定要高,征税对象只能是社会极少数的富人,一定不能覆盖大部分公众,特别是中等收入者。“而且,我们要尽快完善财产登记制度,这不但涉及遗产税征收,还涉及官员财产监督等许多制度的落实。”
樊勇指出,现在关于遗产税的争论中有许多不理性的因素,个别专家对于遗产税起征点的说法也比较随意。关于遗产税到底应该征收多少、怎么征收的问题,缺乏严谨细致的研究。想要开征遗产税,最起码调查研究清楚中国人目前大致的财产状况,然后才能确定起征点、征收方式等重要内容。
“对于遗产税,不但需要技术上的准备,更需要社会心理上的准备。”施正文表示,遗产税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社会最基本的分配正义,而具体被征税对象只可能是社会上5%左右的极富群体。对于这一点,公众需要有清晰、理性的认识。而且,所有的税收都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遗产税的征收也必须如此。
公众对于未来税收改革方向有何期待?调查中,受访者最大的期待是“税收重心转向中高收入者”(54.8%),其次是“降低普通劳动者税收负担”(50.6%)。其他还有:给弱势群体减税(45.4%);加强公共参与,重视公众意见(38.8%)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