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近日,民政部下发《关于创新慈善超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拟规定,慈善超市要以社会化管理和运营为发展方向。民政部门应逐步从全包全揽中退出,由具体操办变为着力推动,由直接管理变为行政监督。鼓励慈善超市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或工商企业注册,成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单位。
意见拟规定,慈善超市要以低保群体、低保边缘群体、遭遇临时性困难的群体和支出型贫困群体为主要帮扶对象。民政部门要负责对以上群体进行认真界定,出具相关凭证,并依托低保信息系统等建立相应数据库。
意见拟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做好募得款物及变现资金的记录、管理及对捐赠者的反馈。对帮扶对象,可按照分层次、分类别的原则,以直接赠与或阶梯型优惠价格的方式开展救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