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原标题:欠发达地区先行先试 多项创新居全国前列 青海医改红利普惠百姓)
今年6月起,青海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统一为居民城乡医保,打破城乡医保界限。2011年全省居民个人卫生费用现金支出占社会卫生总支出的比例较2008年下降5%,政府性支出的占比年均增幅逾4%。
青海坚持整合有限财力用于医改,去年青海公共财力仅319亿余元,支出超过1000亿元,其中七成以上投向民生领域,医改则是民生的大头。省医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青海城乡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达400元,其中政府投入360元,比“国标”多120元,今年并轨后达到470元,继续领先全国水平。青海省委书记骆惠宁说:青海条件艰苦,更应关心各族群众的健康,医改是保健康、奔小康的重大民生工程。“把有限财力要用到刀刃上,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更多医改红利,惠及更多群众。”省长郝鹏在省政府常务会上发出动员。
在医改领域创新方面,去年9月“先交押金后住院”的传统模式被改变,全省各级公立医院对参保人员实行“先住院、后结账”。今年起在现有基本医保体系基础上,按人均50元标准,在全省范围引入商业保险,为群众办理大病“再保险”。在基本医保报销基础上,个人自费超过5000元的,纳入大病商业保险按规定二次报销。有了这“双保险”,全省城乡居民住院费用实际报销达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