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2013年03月15日10:5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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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新华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 新华社发

中国网3月15日讯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5日上午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会议经过投票表决,决定李克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根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国务院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投票通过,再由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的决定任命。

14日上午,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五次会议,决定将习近平提名的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提请各代表团酝酿。

14日下午,各代表团对上述人选名单进行了酝酿,对人选名单一致表示赞成。大会主席团举行第六次会议,决定将这两个人选名单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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