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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 卫敏丽)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兰考火灾事件暴露了孤儿救助体系存在漏洞。就民政部门而言,将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依法履行职责,主动做好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管理,全面提高孤儿收留养育能力。
据介绍,中国现有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即“孤儿”)61.5万名。
收养主体目前有政府、个人、社会组织。其中,民政部门儿童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有10.9万名,由亲属养育、其他监护人抚养和一些个人、民间机构抚养的孤儿有50多万名。
这位负责人表示,经过多年建设,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得到较大发展。目前,省一级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9家,地一级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333家,县一级有独立的儿童福利机构64家,800多家社会福利机构设立了儿童部。但多数县(市、区)没有专门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
这位负责人同时指出,中国儿童救助保护体系还不尽完善:有些法规需要修订,如公民收养条件过高;相关法规宣传普及不够;孤儿、弃婴的发现、报案、移送的网络体系不够健全;多数县(市、区)没有专门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等。
近期,各地民政部门正在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进行全国性大排查,全面掌握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等特殊困境儿童的情况。
民政部要求,在排查的基础上,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中不具备养育条件和安全保障的,要做好收留人和民办机构的工作,抓紧将孤儿接收并集中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对于符合收养条件且有收养意愿的个人,应当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对于借收留孤儿募捐牟利或操纵孤儿从事违法活动的,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下一步,民政部将积极推动修订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鼓励公民收养;推动出台儿童社会福利条例,健全儿童福利保障体系;继续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在人口大县建设一批儿童福利机构,其它县在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儿童福利部,全面提高孤儿收留养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