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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法》
“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近日,网友发布的“中国式过马路”微博引来关注。
昨日,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公安机关将大力推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工作。
昨日21时,零下2摄氏度,归家的人行色匆匆,双井路口,红灯时间大约2分15秒,很多行人捺不住性子,冒险穿梭在车流中。
路边小贩说,协管员一撤,闯红灯现象非常普遍。他见到过行人被车撞倒。对此,闯红灯行人理由多是“没危险,车开得都不快。”
【执法者】 处罚有难度 劝住带头人
“最帅交警”孟昆玉每天在前三门大街执勤,几个大路口也是行人过马路比较集中的地方。他的执法经验是“劝住带头过马路的人”。
在日常执法中,孟昆玉总结出三类人易闯红灯:老年人、初高中生和部分刚来北京的外省人。
孟昆玉说,在执勤中,每每看到带头闯红灯的,他都最先“按”下来,这样才能保证后面没有效仿的人。
他坦言,早晚高峰车流量大时,大路口为保证机动车通过,交警手动控制红绿灯,这样有些信号灯等待时间会延长,此时就会有等不及的行人想闯过去。这时,交警和协管员只能尽量挡在行人前。“绝大部分行人是自觉配合我们工作。”遇到个别闯红灯的,交警也主要是以劝说、教育代替处罚。
“按北京相关法规,行人闯红灯要处10元罚款,但操作起来不容易。”他说。
在其他地方也存在这些问题,据新华社报道,长沙市雨花区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杨志辉说,处罚行人闯红灯难以执行。“不承认、没钱、编造身份的都有,只能批评教育。”
【研究者】 闯红灯可处罚“信誉额”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博士刘朝莹分析,“中国式过马路”与“从众心里”密不可分。
此外,刘朝莹说,一些人认为在安全的前提下可忽略规则。如在机动车转弯时闯灯,他们认为这比较安全。
刘朝莹表示,加强安全教育,让人们从小开始坚守规则,会对周围人群有一定影响。
“行人闯红灯处罚不是主要目的,而是要形成遵守法律的意识。”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
此外,管理部门也需自查,是否由于管理上的漏洞造成行人的不便。他指出,闯红灯原因之一是路口红绿灯设置不合理,这需要管理部门及时调整。
他提出,目前交警对行人闯红灯的处罚手段不易执行。现在的管理方式主要还是以劝阻、教育为主,有关部门可以尝试将行人违法与个人的信誉度结合。“比如行人闯了红灯,交警登记他的信息,定期向其单位公示。”邱宝昌说,这种违法信息可以挂钩单位的“先进”评选,挂钩个人的信誉额度,从而形成一种自觉守法的意识。
【管理者】 “中国式过马路”典型事件要曝光
昨日,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就道路交通安全接受采访。
问:一些地方的交通信号灯等设置不合理被认为是导致“中国式过马路”的原因之一。
答:我们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排查整改,目前已派9个工作组赴25重点城市开展指导检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已排查交通信号灯9.9万组,一批交通信号指示不明、影响交通参与者识认的问题得到纠正。
今后的工作中,公安交管部门将对交通状况拥堵、矛盾纠纷多的道路,与其他主管部门一道制定改进方案,科学合理地分配交通参与者的路权。注意最大限度减少机动交通延误的同时,为行人通过道路和路口分配适当的等待时间,提供充裕的通行时间。
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检查发现交通信号在设置、使用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落实整改。
问:对闯红灯、“中国式过马路”等交通陋习,有什么针对性措施?
答: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提高路口见警率,组织交通志愿者文明劝导活动等方式,加大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的教育、劝阻力度,以有效遏制“中国式过马路”的现象;对严重违规造成后果和损害的典型案例、事件要曝光“亮丑”。
此外,公安机关大力推进交通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研究推动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职业准入等挂钩的工作。据新华社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新京报记者 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