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儿童“闷死”垃圾箱 政府救济缺失负不可推卸责任

2012年11月20日08:5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流浪儿童 垃圾箱 毒奶粉 留守儿童 政府救济 未成年人保护法

11月16日清晨,5名身份不详的男童,被发现死于贵州省毕节市城区一处垃圾箱内。目击者称5名流浪儿童均是男孩,最大的大概十三岁,最小的约七岁。贵州省市警方已展开调查,但截至目前,官方尚未披露死者具体身份及死因。据初步分析,5个小孩可能是躲进垃圾箱避寒窒息“闷死”。(11月18日《新京报》)

除了“人间悲剧”,我实在想不出还能用什么词汇来形容此刻内心的震颤与悲恸。再看看网络上,杜甫名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反复被引用、吟唱,更是将这种沉重不安的情绪迅速传染、扩散。三毛、卖火柴的小女孩……一时间,这些存在于童话世界里的“苦孩子”形象悉数浮现眼前。只是,面对5名流浪儿童僵直的尸体,谁有信心说:在他们短暂而凄惨的一生中,曾有过三毛的种种奇遇和“惊喜”?在那个霪雨霏霏的寒冷夜晚,他们如卖火柴的小女孩般,伴随着种种美好的想象“沉沉入梦”?

“每个孩子都是祖国的花朵,都应受到关爱,但有些孩子更受关爱”――用这个奥威尔式的句子来概括当今中国的儿童保护现状,尽管残忍却不无贴切。虽说“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早已深入人心,《未成年人保护法》更是在法律层面解决了家庭、政府、社会的义务与权责界限问题,但从诞生之初的毒奶粉“哺育”,到上学后搭乘“死亡校车”,再到最终“垃圾箱里觅归宿”,总有一些“花朵”在苦难的终日灌溉里生长、凋谢。他们的生存权、受保护权一再受到漠视、践踏,遑论发展权、参与权。这,究竟是谁之过呢?

细究这起悲剧,5名流浪儿童的监护人在哪里?他们是留守儿童还是遭到遗弃?为什么没有进学堂接受教育而是终日在拆迁工地上嬉戏?一连串的疑问有待那些尚未露面的家长来回答。同时,政府救济的缺失亦对“流浪儿童之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悲剧发生后,有网友在跟帖中调查:谁知道自己所在城市的救助站、避寒中心在哪里,怎么去,电话是多少?结果多数人选择摇头,这对于宣称“以人为本”的城市管理者,不能不说是一种讽刺。

除此以外,那些围观者、那些声称“曾看见几个孩子在垃圾箱里捡到一个破旧皮球,在围墙里玩耍”的附近居民也应受到谴责:为何没有人上前询问一声、关心一下呢?众所周知,在欧美等国,就连听到隔壁有孩子哭泣,邻居都会报警。反观中国,虽然悲剧发生后人人都痛心不已,但当自己遭遇类似事件时,却往往容易成为小悦悦事件中那冷血的18名路人甲。是什么造成了这种“人格分裂”?

胡适曾说,看一个国家的文明,只消考察三件事,第一便是“看他们怎样待小孩子”。我们承认,不是每个“小拉兹”都会变成百万富翁,但起码要让他们有尊严地活着,不让梦想过早的夭折。以此观照,那种“天堂里没有寒冷,不用睡垃圾桶”的话还是少说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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