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受高温晴热“烤”验 防暑降温管理办法出台

2012年07月05日09:5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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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7月3日温度首次突破37摄氏度,7月4日,杭州市温度持续走高。目前,杭州市10个避暑纳凉点总计5000多平方米防空洞全部免费开放。图为杭州市避暑纳凉点入口。中新社发李晨韵 摄

7月4日,上海结束漫长的黄梅季节,白天高温接近40℃,一名接送儿子上学的父亲只好赤膊上阵。中新社发 任晨鸣 摄

中新网7月5日电综合消息,中国多地近期出现高温晴热天气,各地纷纷拉响高温预警。高温“炙烤”下,劳动者的防暑降温等健康权利备受关注。在此背景下,中国官方日前出台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对高温天气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限及劳动者高温津贴等均做出明确规定,为高温劳动保护制度保障起到积极作用。

浙江现大范围晴热高温 多地拉响高温预警

受副热带高压影响,浙江省出现大范围晴热高温天气,多地已经拉响了高温橙色预警。7月4日,杭州市气象台预报员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月6至10号,杭州的高温天气将有所缓和。

据了解,浙江省出现大范围的35℃以上的高温天气已有4天。而7月3日,该省共有34个县市最高气温超过37℃,5个县市最高气温超过了39℃。最高气温排名前三位的县市分别为:仙居39.7℃、文成39.4℃、丽水39.4℃。

“6至10号,杭州的高温天气将有所缓和。”杭州市气象台的预报员告诉记者,根据气象资料分析,7月6号开始,副热带高压将有所减弱,同时北方的弱冷空气也将渗透,杭州会出现局部的雷阵雨天气,气温也会有所降低。

高温热浪“烤”验广东 50市县拉响警报

在副热带高压影响下,广东省4日迎来了入夏以来的又一波高温热浪。据广东省气象局统计,当天,广东省内包括广州、清远、梅州在内的50个市县拉响了黄色高温警报,其中梅州市梅县录得最高气温36.3℃。

气象部门监测显示,4日,广东省内气温较日前有所上升,其中南部最高气温31至33℃,另有23个市县最高气温超过35℃,其中梅县录得最高气温36.3℃。上午9时40分,广州市气象台发布高温黄色预警。

热辣辣的阳光使得广州市民纷纷躲进商场等室内场所“叹空调”,而在广州最繁华的商业步行街北京路上,不少甜品冷饮店里已“人满为患”。

气象部门预计,受副高脊南侧的偏南气流影响,7月5日至6日广东省内会出现少量雷阵雨,最高气温将有所下降,但7日以后降水趋于减弱,高温又将袭来。

广东省气象专家表示,预计今年7月至9月期间,广东省内月平均高温天数为20至25天,比常年的14.9天偏多,期间甚至可能会出现40℃的高温天气。

上海连发高温“黄牌” “炙烤”仍将持续

4日下午,上海最高气温攀上36.9℃,上海气象部门再度发布高温预警,这已经是申城连续第5天处在高温黄牌“警告”之下,而气象部门预计,这样的“炙烤”至少还要持续5天。

当天上海结束梅雨季节,正式跨入“炎炎”盛夏。滚滚热浪一早袭来,骄阳炙烤下,整个城市“热”情四射。上海中心气象台上午10时20分就发布高温黄色预警,提醒各机构和市民注意防暑降温。到下午14时,高温黄色预警升级为“橙色预警”。

市民戏称,上海进入了“烧烤模式”,连上海市政府官方微博“上海发布”也调侃称当下申城为“东方火焰山”。

福建“高烧”难退未来一周仍维持晴热天气

受大陆副热带高压影响,连日来,福建省全境出现高温酷暑天气。4日,福建省再度发出高温橙色预警。而福建省气象台称,未来一周福建省高烧难退,仍将继续维持晴热天气。

当日,全省大部地区午后极端最高气温35℃,闽中腹地部分县市超过37℃,其中内陆地区的沙县、连江、尤溪、闽侯、闽清和福安共6个县(市)超过38℃,以尤溪39.3℃最高。

此轮高温仍将继续,福建省气象台4日称,根据大气环流分析,未来一周福建省仍维持晴热天气。中北部大部分县市极端最高气温可达35~37℃,闽中腹地的部分县市(闽江流域沿岸)可达37~38℃,局部38℃以上;南部地区极端最高气温34~36℃。

值得一提的是,5~6日福建省南部的部分县市午后有阵雨或雷阵雨,7~10日各地市局部县市午后可能出现热雷雨,或将缓解高温,带来些许清凉。

江西最高温超40℃ 40余县市区发高温预警

近日江西各地烈日当空,江西省气象台于4日发布今年首个高温橙色预警。截至4日18时,江西局部最高温度已超过40℃,全省有40余个县市区发布高温预警信号。

据江西省气象局最新气象资料,截至4日16时,江西全省平均气温36.3℃;另据气象部门中尺度加密自动气象站观测,广丰县五都镇最高气温达41.3℃。

在连续两日发布高温黄色预警后,江西省气象台于4日16时34分发布高温橙色预警,预计晴热高温天气还将持续,5日全省日最高气温为36~37℃,其中中北部局部将达38~39℃。

防暑降温管理办法出台 40℃以上停止露天作业

近年来,由于夏季高温天气导致从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损害,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

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对1960年公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与暂行办法相比,这份新办法明确,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当日发布的预报气温,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

新办法对于高温天气下作业的温度界限划定更加明晰。新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对于温度上下限,办法明确,所称“以上”摄氏度(℃)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即最高气温达到40℃,就应当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此外,办法规定在高温天气来临之前,用人单位应当对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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