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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北京6月1日电 (记者 张希敏)中国民政部1日在北京举行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宣传日活动时宣布,2012年1-4月,中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共救助流浪未成年人1.1万人次。
民政部称,此次活动的目的是引起中国社会对未成年人流浪现象的重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帮助流浪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增进社会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认识,吸引更多慈善力量和社会资源,共同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在全社会牢固树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让所有未成年人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成长。
去年12月,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八部门联合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各地相关部门积极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呈现出良好局面,城市街面儿童流浪现象明显减少。
同时,各地普遍建立完善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扩大救助巡视范围,增加救助巡视频率,加大救助保护力度。各地救助保护机构在保障受助未成年人基本生活的基础上,着重开展心理疏导、教育矫治、法律援助、技能培训、就业帮扶、跟踪回访等多项延伸服务,帮助受助未成年人以积极健康的身心状态回归家庭、融入社会。
此外,各地积极开展源头预防工作,加大打击拐卖流浪未成年人犯罪力度,帮助返乡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解决实际困难,探索做好困境儿童及其家庭的帮扶工作,最大限度从源头减少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乞讨现象。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家庭、社区、学校、社会和政府的共同责任,各方都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积极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下一步,民政部将继续推动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保持主动救助保护力度,强化家庭在预防未成年人流浪方面的第一责任主体作用,发挥社区在预防未成年人流浪方面的服务平台优势,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成效。
在活动现场,来自民政部、北京市民政局、东城区民政局的青年志愿者向群众发放了宣传资料,开展了政策咨询,介绍了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的方式方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