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非”外国人问题突出 专家称严加管束属惯例

2012年05月22日11:0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三非 外国人 非法就业 黑中介 微博 公安机关

北京警方首次公开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三非”外籍人员进行清查的“百日行动”,一经开展便立刻引起舆论关注。

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的多位警界人士、公安专家表示,大规模的清查行动不是我国独有,属于国际惯例,通过修法对“三非”外籍人员进行严厉处罚也是国际趋势。

“三非”引发系列社会问题

中国世代投资集团董事局主席禹晋永近日在其微博上向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举报称,一家“黑中介”自2002年起就违法引进菲佣数千人。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来华外籍人士近年持续较快增长。来自公安部的数据显示,1980年外国人入境74万人次,2011年已猛增到2711万人次。近10年来,外国人入境人数以年均10%左右的速度递增。

“随着外国人的增多,‘三非’问题也在增加。除了带来管理上的难题外,还会埋下诸多刑事犯罪隐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涉外警务系教授向党说。

北京市公安局调查发现,违法犯罪外国人中“三非”问题比较突出,此类外国人大多无生活来源、无稳定住所、无正当职业,更有甚者专门来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王琳介绍,2011年,成都公安共处理“三非”外国人案件320件,其中非法居留319件,非法入境1件。

“‘三非’外国人的存在,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王琳说,许多非法入境的外国人与当地人非婚生子,孩子无法上户口,将来存在上学、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一些非法居留人员,没有经济来源,又举目无亲,很容易走上盗窃等违法犯罪道路;非法就业则扰乱了我国正常的就业市场和秩序。

查处存在“三难”困扰警方

公安部数据显示,2011年中国各地警方查处“三非”外国人两万余人次,在1995年这个数字首次突破1万人次。

分析成都查处的319件非法居留案可以发现,有的存主观故意,一些外国人以旅游签证入境后,明知签证到期而继续滞留;也有一些续签材料没有及时准备好,等准备好时签证已经过期;还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有些外国人不了解中国的法律政策,不知道入境后要办理居留许可;有些申请新护照时因为要通过使馆到国外办理延误了时间;有些请别人代为办理被骗没有及时办理;还有不少华裔将孩子送到中国由其父母照顾,认为孩子虽然是外籍,但仍是中国人,不存在签证过期问题。

据了解,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外国人移民潮中“三非”问题在各国都颇为棘手。

王琳介绍,查处“三非”外国人工作存在发现难、界定难、取证难等问题,成都每年都开展集中清查活动,但效果并不理想。

成都发现“三非”外国人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为外国人主动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签证时发现其签证已经过期;另一种为社区民警、计划生育人员等在走访时发现问题,或周边群众举报后查实为“三非”外国人。

“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哪些情况下属于外国人非法就业,实践中我们遇到过诸如外国人在西安有就业许可,后到成都工作是否为非法就业等案例;由于外国人非法就业,雇佣双方都要受到处罚,因此双方往往不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口头协定,像在培训机构、娱乐场所工作,都是上一天班结一次账,且达成攻守同盟,公安机关发现、取证都非常困难。”王琳说。

修法重点是加大惩处力度

专家指出,解决“三非”外国人问题,重要的是提高外籍人员进入中国的门槛和条件。

童话作家郑渊洁近日在其微博上发起一项投票——是否应该提高外国人入境中国签证门槛。截至5月21日下午,共有2638人参加,94%的人选择了“严查入境中国之外国人的存款、房产、有无工作”选项。

向党指出,我国现行的出入境管理法制定于1985年,已难以适应当今新形势的发展。

去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出境入境管理法(草案)。这部法律草案将原有分别规范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入出境的两部法律合二为一,对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规范进行整合。

今年4月,王琳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列席了该草案的审议。她认为,草案规范了外国人在华就业、明确了对非法就业的界定、规定了核查、遣返“三非”人员的措施,对治理“三非”问题将有积极作用。

向党透露,目前修法已进入二审阶段,修改的一个重点就是加大对“三非”外国人的处罚。

一个细节是,在草案初稿中,对“三非”外国人的处罚标准比现行法律严厉一倍,后来又将处罚标准翻了两倍。

“严厉处罚是国际趋势,欧美、日韩等国家甚至将其入刑化、入罪化,对非法移民采取监禁手段严惩,而我国只是按照行政违法处以警告、罚款、拘留、拘留审查、遣送等。”向党说。

针对此次北京警方将采取重点社区清查、重点部位定期整治、严格审查签证申请等措施,加大整治“三非”等外国人违法犯罪工作力度,同时向社会征集“三非”外国人线索这一举措,向党表示:“整治‘三非’等外国人违法犯罪工作,绝非我国独有,集中清查式的方式也普遍存在于别国。”

向党建议,解决“三非”问题,首先要从立法上查漏补缺,弥补法律上的缺位,需要法律更加明确公安机关的查处职能和方式;其次公安机关要将清查行动常态化,融入派出所等日常的勤务中;另外,公安机关要加大宣传力度,让雇佣者、协助者(非法中介)知道行为的违法性,进一步规范雇佣市场和中介市场。本报记者李恩树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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