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招考频遭质疑 专家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2012年05月17日11:1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制度建设 责任追究制度 用人单位 冷门专业 考试方式 萝卜招聘

去年以来,接连发生的“萝卜招聘”、“内部招聘”、“人情招聘”、“舞弊招聘”事件,无不挑战国人敏感而脆弱的神经,引发国人对事业单位招考公平的质疑。眼下,正是事业单位招聘季,招考的公平性再次引发社会强烈关注。有专家认为,统一规范的招聘考试有利于体现公平,但降低用人单位招聘效率;用人单位自主招聘考试有利于体现效率,但公平会大打折扣。如何平衡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避免用人单位的“萝卜招聘”及用人唯亲等问题出现,保证招考公平,值得深思。

事业单位招考坚持公平优先还是效率优先?

“事业单位招考方式应平衡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坚持公平优先。”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建忠说。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从财政拨款角度看,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类、差额补贴类、自收自支类。

据统计,截至2010年,我国共有事业单位126万家,从业人员达到3000多万,拥有大量的国有资产,成为仅次于企业的第二大法人组织。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聚集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50%—80%。

李建忠进一步解释说:“由于事业单位行业复杂,专业性强,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考试中心按照规范进行统一招考,虽然形式上公平,但统得过死,很可能招不到合适人选,不利于人才引进及人才作用发挥。如果给用人单位充分的招聘自主权,有了招聘效率,不过公平性可能下降。”

事业单位的岗位一般分为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岗。李建忠坦言,由于各个岗位职责条件不同,按照规则针对每个岗位提出专业条件,会限制选材范围,这样无法平衡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此情况下,应首先坚持公平优先。没有公平,则与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性质不相匹配。

长期从事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研究的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师陈海平认为,实行规范招考,可有效减少任人唯亲、腐败、权力寻租等违规行为,有利于实现招考公平,但需要充分兼顾岗位人才的专业性特点,尊重用人单位的人才需求。

无论统一招考还是用人单位自主招聘,都面临平衡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尴尬。因此,积极探索多种招考方式,努力使招考既体现效率,又保证公平,成为重要而紧迫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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