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农村地区儿童安全监护问题的调查

2012年04月26日16:51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留守儿童 暴雨黄色预警 洪水 意外事件 广东省教育厅

多负一分责任,多有一点关爱

化州四学童事故发生后,广东省教育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根据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视情况采取停课或延迟上放学等措施,确保学生出行安全,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

然而,分析人士指出,谁来“视情况采取…措施”?以什么程序作出停课或延迟上学的决定?如何向学生及家长传达有关决定?如果没及时作出决定怎么办?

广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俊杰认为,儿童安全与家长监护直接关联,一些家长为了打工挣钱,将孩子丢在家里,缺乏必要的监护。“从法律角度看,监护人不仅需要对被监护人的财产负责,更需要对其生命负责。我国现有监护制度对未尽监护责任者没有实质性制裁。以化州事件为例,孩子死了,谁向谁赔偿?怎样赔偿?”

“遇到这种状况,一般舆论认为,家长失去了孩子,已是受害者,很少有人去考虑追究家长监护不周的责任。这事实上是社会潜意识里把孩子当成了家长的‘财产’,没有将孩子作为独立的生命个体看待。”孙俊杰说。

专家认为,政府应急响应是县市一级大范围发布,而我国幅员辽阔,农村地理条件复杂,可能县城里阳光灿烂,一公里外的山村里却狂风暴雨。因此,应当赋予每一所学校自主组织学生紧急避险的权力和责任。未及时制定避灾方案或启动避灾方案造成儿童伤亡的,应该启动问责机制。

此外,必须加强灾害避险方面的安全教育。中国人民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王宏伟说,我国学校针对火灾、地震等低概率事件,反而有避险教育和演练。但对常常发生的暴雨、暴雪、大风等极端天气,却存在严重的制度和管理缺失,这种状况必须得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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