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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19日电(记者徐蕊、韩洁)4月1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细化中央部门“三公”经费公开,设定了地方“三公”公开时间表,并要求将民生支出细化到项。这体现了中央治理“三公”经费的决心,也意味着我国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步伐再次提速。
中央部门“三公”公开更加细化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中央部门“三公”经费的公开作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中央部门要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及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接待有关情况,公开行政经费支出情况。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政府部门向社会公开买了多少车、有多少人出国、公务招待和行政支出花了多少钱,这有力回应了社会公众的呼声,让百姓对‘三公’支出的合理性有一个判断,也表明中央治理‘三公’经费的决心。”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
2011年,我国中央部门预算公开迈出了重要一步。报送全国人大审查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中,有92家中央部门公布了部门预算表和财政拨款表,并公开了部门决算。
但由于缺乏详细解释,面对形式各样的账单和一串串“三公”经费数据,普通百姓很难看懂,社会公众对于细化“三公”经费的呼声也较为强烈。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曾多次表示,今年将会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预算分配机制,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管理,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两年内省级政府将全面公开“三公”经费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省级政府要在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并推进公开部门预决算。
“中央给地方‘三公’公开提出了具体时间表,意味着地方预算公开将进一步加速。”负责当地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内蒙古财政厅办公室副主任许慧明告诉记者,国务院进一步明确了地方预算公开的工作重点,为地方下一步加大财政信息公开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