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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管的话题一直争议不断。近日,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我国各地相继推出一些“城管新政”,却屡遇尴尬,如:6月份湖北启动城管革命,7月份武汉即发生城管执法被打事件;6月分,石家庄发文规范城管执法行为,8月份网上却热传“石家庄城管殴打卖水果老人”视频……
可以说,涉及到城管的新闻几乎没有什么正面性的,正如有些专家感言那样,舆论对城管的评价已经“妖魔化”了,而城管在网民眼已中成了“城市悍匪”的代名词。所以,如夏俊峰杀死城管之类的事件总能激起人们的无限同情,而如安顺城管打死人之类的事件却总能激起人们的广泛愤慨。说实话,李某像很多容积激进的民众一样,也是十分反感城管的,李某也有一些亲朋,在从事着夏俊峰一样的小摊小点,他们一直备受城管的欺凌。可是,别忘了,城管,在很多时候,也如那些小摊贩一样,是这个体制下的弱势群体啊!
从“城管”的字面意义来看,即:城市管理者,多么高尚的一个职业!但这个职业背后,更多的是一些无奈和辛酸。此话从何说起呢?
首先从“城管”这个职业本身说起。在我国,城管主要分为两类:一种是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或事业单位考试,同时通过执法资格考试的正规编制城管队员,行话叫做“行政执法队员”;另一种是地方政府为了维持地方治安,特意招聘过来的协管人员,俗称“社区进站人员”。按理说,第一种算得上公务员了,可它却体现不出什么“铁饭碗”的优越感,举个简单例子:作为一个公职人员,如果我在司法部、财税部或者教育部工作,家人肯定会觉得脸上贴金不少;而如果我只是一名最基层的城管人员,我想家人的那种自豪感肯定会加倍顿失。至于第二种,更不用说了,有点类似于保安的性质,应聘条件一般是: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无不良社会记录。由此可见,作为一名城管,确实有诸多无奈,他们的社会地位,往往比底层劳动者高不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