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公务员收入差别大 专家称涨工资是公平需求

2011年08月30日14:3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津补贴 绩效工资考核 公务员收入 公务员涨工资 公务员工资改革 公务员分类 公务员职务 工资差距 公务员薪酬

嘉宾

刘旭涛国家行政学院领导人员考试测评研究中心副主任

张车伟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副所长

胡仙芝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内蒙古科技大学校长助理

公务员是否该涨工资?

该涨

胡仙芝:在CPI屡创新高的背景下,公务员的工资也应该同步上调。《公务员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第七十六条规定:“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任何人都有权利分享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果实。不能因为他是公务员,就要他不能享受同步增长的成果。

现在CPI的指数增长那么快,相对于全民的平均水平和物价消费,公务员的实际收入相对下降了。稍微做一个调整,保证其工资相对水平不下降,这也是公平的需求。当然,怎么涨,涨多少,需要进行合理调查和测算。调整公务员工资也必须在合法的程序和范围内进行,绝不是一个部门一个地方可以随便采取的行动,必须是一项严肃的法律或政策调整行为。

李辉:就我们县的情况来看,当然盼望涨工资了。因为按国家规定的津补贴的水平,我们还没有达到。

不该涨

张车伟:公务员工资,现在主要是规范的问题,涨工资好像有点太刺激了,不是很合适。现在一线工人的工资水平也不是很高,他们涨工资的呼声更高。毕竟有的公务员拿的工资并不低,尽管有的公务员工资比较少,主要也是由于各地的津补贴差别比较大造成的。

两难选择

刘旭涛:这届政府在是否涨工资上面临两难选择。如果不涨工资,物价上涨,公务员肯定不乐意;如果涨工资,老百姓又会说政府不亲民了,毕竟老百姓的温饱问题还没完全解决。这是一件两难的、很纠结的事。这个社会对政府的要求越来越高,再加上低收入人群还比较多,贫富差距依然很大,所以,政府在给公务员涨工资时还是很谨慎的。

公务员工资谁来定?

全国人大

刘旭涛:按道理,应该是老百姓来决定公务员的工资,但老百姓是个体,所以能不能考虑放到全国人大来确定。如果交给全国人大,它会合理地考虑公务员的薪酬到底是多少。实际上,公务员工资交给外部来决定,反而自己很轻松,总比现在藏着掖着要好。不涨吧,公务员苦哈哈地拿着基本工资;涨吧,老百姓说你拿着纳税人的钱给自己涨工资。于是,不敢涨就成了暗箱操作,暗地里涨,老百姓知道以后更有意见。所以,像工资这种事情,交给立法机关比较好。

人社部

张车伟:从现在的分工来讲,肯定是人社部,公务员还有专业技术人员都归他们管。目前我国的公务员工资主要不是市场来调整的,是根据国家的发展水平来定的。其他国家公共部门的工资水平一般都是参照市场部门来定的。所以,应该有一个联席机制,比如现在市场的平均工资是多少,如果公务员工资高出这个水平特别多,调整的合理性也就不大。

综合机制

胡仙芝:公务员工资的水平及其具体标准,应该有一个综合的、体现民意的科学决策机制。除实行工资调查制度,使公务员工资体现市场工资基本水平之外,还需要有体现民意的决策程序及其机制。因为公务员工资用的是纳税人的钱,是国家的财政收入,从监督的意义上,公民代表和纳税人代表应有一定的发言权。因此,在决策的体制中,不仅要有公务员的代表,更需要有纳税人和公民代表。应该创新和发展这个民主决策机制,或者让人大进行代表决策,或者在专业机构通过一定的程序来达成,有必要时也可以引进听证程序。

公务员可否实施绩效工资?

胡仙芝:我觉得很难,全面推行“有害”。因为公务员的工作绩效不好评估,很难量化,不能像企业一样,完全按照做多少事得多少工资的方法来简单确定公务员工资。如果多劳多得,有些岗位是难以监督控制的,而且会有悖初衷,有害公平。比如交警罚款,不能用数字来刺激他,否则老百姓就会遭殃;公检法的工作也是如此,并非案件越多越好,相反,案件越多说明管理越差。毕竟公务员所在的部门不是单纯追求效率的部门,而是维持正义、公平、秩序的部门,而这些是很难用绩效来考量、用数字来量化的,所以公务员工资不能一概推行以绩效定工资的办法。

张车伟:公务员的工资还是和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有一定区别的。什么叫做绩效?比如一个市长,如果GDP上去了,那么绩效就很好,是不是就意味着该拿天价的工资?如果这样,温总理是不是应该拿上亿元的工资?在我看来,公务员主要是为国家提供公共服务的,按传统意义的绩效评估,目前看有困难。

李辉:绩效工资就是说需要评出个一二三等,公务员每年都有考核,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我们每年考核没有不称职的,如果谁被评为不称职他肯定不愿意,一般领导都不会得罪人。所以,绩效工资就是政绩和工资挂钩,真正推行起来很难。上面的要求是很好的,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但是落实起来很难。(实习生陈雅琪对此文亦有贡献)

2007—2009年武汉市某行政部门滥发的津补贴

考核优秀奖5.67万元

年度考核奖72万元

社保考核奖299.72万元

征管考核奖326.36万元

财政征收奖22.1万元

残保征收奖10.95万元

社保压欠奖10.95万元

组织收入奖33.43万元

“五一劳动奖状”称号奖40.5万元

绿化奖60.5万元

征管系统上线奖11.2万元

两型机关先进奖6.9万元

综合治理奖8.95万元

共计:909.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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