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去年对23名省(市)部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2011年08月01日17:05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审计署 党政领导干部 暂行规定 审计厅 责任意识 部长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省部级 2005年 中共中央办公厅

人民网北京8月1日电 (记者 李镭) 审计署2010年对23名省(市)部长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这是记者从1日发布的2010年度审计署绩效报告中获悉的。

报告称,2010年,审计署共审计领导干部49名,其中部长13名、省长6名、副省级城市市长4名、中央企业领导人员10名,特派办、所属单位和审计厅主要负责人16名。从审计情况看,大多数领导干部能够执行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责,但也有个别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不强,决策和管理不够规范。

据了解,199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两个《暂行规定》确定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是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尚不包括县级。2005年,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扩大到了地厅级。按照中央的要求,审计署从2000年开始进行省部长经济责任审计的试点。2010年底,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标志着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制度化。

截至2010年,审计署共审计了151名省部级党政领导干部和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2009年和2010年,两年共审计省部长37名。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