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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 记者 于华鹏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将水利改革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其中着重提出了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3月25日,水利部水资源司城市税务处处长石玉波在城市水业战略论坛上透露,作为细化文件的《关于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下称 《意见》)目前已经联合各部委进行会签,正按照国家一号文件进行修改,很快将上报国务院印发。
与此同时,水利部在中央一号文件之前起草的一份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指标纳入到大型国有企业和地方行政首长的综合评价体系中的意见,已经经过了中组部和国资委的会签,也将上报国务院。
多条细则待发
2009年2月,全国水利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了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此后水利部开始着手进行了相关课题和文件的起草。
今年“一号文件”定名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除提出将加大水利相关投入外,更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着重推出。
据石玉波介绍,一号文件提出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是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的限制纳污制度以及水量管理责任制度和考核制度。“目前建立了框架,正在全面推进过程中。”
据记者了解,除上述《意见》外,水利部还在起草和编写多条配套细则,其中包括《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工作方案》、《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办法》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中央经费保障方案》等。
“目前《工作方案》确定了四项考核指标,包括区域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总量、农业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系数和水功能区的达标率。”石玉波称,“这些指标需要政府控制和行业的监督评价,之前有些指标已经纳入,比如万元工业增加值,而用水总量、水功能区达标率和水效等没有纳入,下一步都将与对该届省级及地方政府的政绩挂钩,产生影响。目前中组部已经认可该方案,我们将把结果报干部主管部门后纳入各省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评价中。”
而“十二五”期间的相关发展规划也初露雏形。据石玉波透露,总量控制方面,到2015年全国用水总量将控制在6350亿立方米,取水总量或用水总量已经达到或超过地区总量控制的,将暂停审批建设项目用址,取水总量接近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将限制新增用水。
同时,争取到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总量比现状下降30%以上,农田灌溉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建立区域和行业上的用水效率考核体系,对各省级人民政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方面,到2015年,主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达标率要提高到60%以上,全国城市污水回用率达到10%以上,包括污水回用和海水淡化的非传统水源开发利用量将达到50亿立方米左右,同时建立用水设备及用水效率的强制性标准,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但石玉波同时表示,从目前现状看实现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60%比较难,特别是一些地区挑战较大,将通过考核指标直接挂钩达标率来完成目标。
此外,今后3-5年将建立和完善覆盖中央、流域、省三级的水资源管理平台,作为考核的最基本支撑,同时构建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拟建立覆盖中央、流域、省市县三级大概12000个国控监测点,作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制度的基础,包括并建设40个各级监控平台作为数据处理中心。
“我们下一步设想建立类似能效标识的水效标识,分级建立,对产品的节水型和用水情况进行分级分类。”石玉波透露。
30亿商机
目前,包括江苏、山东、河北、浙江、上海、天津和北京在内的7个省市地区已经先期开展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
其中,山东在去年9月份出台了《山东省用水总量管理办法》,已于今年1月起实施。办法将用水总量作为约束性指标进行管理,要求用水总量超过“红线”将停止审批新扩建项目。
根据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需要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3月22日,北京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北京将在近期启动该制度,并对全市用水总量进行逐级分解,同时三条红线将作为考核指标,一旦超标将发布超标预警,告知单位采取措施。
“超标将与单位领导干部年终考核挂钩。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该负责人表示。
对此,国融大通董事总经理李智慧表示,与现行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相比,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更为严厉,而且提出了2015、2020、2030年的控制指标,让制度更细化。“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严重,必须从国家意志的高度解决水问题,特别是以非常规手段解决水问题已经迫在眉睫,新的制度特别提出了领导考核制度,将水资源短缺问题与地方政府和企业领导的政绩挂钩,这将极大地刺激水资源问题的解决。”
在大棒之下,对于水资源市场和企业更多的将是利好。石玉波表示,从明后年开始,随着最严格的水资源制度的进行,水资源的在线监测、软件开发和系统集成的市场每年将有20-30亿元左右。
不仅如此,石玉波透露,目前每年中央水资源费收到5.6亿元左右,到2016年的征收额将达到10亿左右,该资金将全部用于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相关的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这些资金的来源,石玉波告诉本报记者,按照现有的水资源费征收模式,其中10%将上交中央,此前该资金主要用于南水北调,“到2015年该资金将到期,届时2016年水资源费的征收将达到120亿元,按10%计算,将有12亿左右的中央财政资金,对于该费用的支出,国家规定主要用于水资源的管理节约和保护、水资源工程建设、污染治理和水资源地保护等,所以我们准备将其用于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相关的水资源管理基础设施建设。”
石玉波还透露,目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联合制定了对再生水生产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目前在掌握的水资源费中将通过试点的方式支持市一级的城市污水处理回用工程建设,去年安排了13个城市,每个城市补助400-800万元,建设和带动管网及污水处理回用设施。下一步水利部将联系财政部争取出台污水回用设施以及再生水管网的优惠政策。”
李智慧则表示,国家重视加大对水利事业的投入,方向是对的,但同时应重视机制建设,避免沦为新一轮更大规模的“重建设、轻管理,重投资、轻运营”建设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