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海上皇宫”再次被定性违法建筑

2011年03月04日11:40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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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拍摄的“海上皇宫”。 新华社记者王浩明摄

新华网深圳3月3日电(“新华视点”记者彭勇)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曾三度报道的深圳“海上皇宫”事件又有新的进展:深圳市海洋局和龙岗区政府2日在深圳市政府在线发布消息称:“海上皇宫”属于非法占用海域,收回龙岗区农林渔业局擅自发放的“养殖登记证”。这意味着“海上皇宫”再一次被定性为违法建筑。

该通报说,近日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位于龙岗区南澳街道东山湾海域的海上构筑物(即“海上皇宫”),经省、市海洋部门和龙岗区政府核查,认定不符合我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及渔业法相关规定,属于非法占用海域。

通报表示,龙岗区农林渔业局于3月1日收回了其擅自发放给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菁丽的“养殖登记证”。目前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正对深圳市海上精英娱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海域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进展情况,欢迎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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