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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十多年时间,互联网在中国就拥有了逾4.5亿的使用者,凸显了国人对这一新技术的情有独钟。借助互联网这个民意表达的快速通道,广大网民关注公共事务、加强政治参与,表达意见、维护权利的途径更为通畅。然而,广大网民在越来越享受“在线生活”的同时,也不时遭遇意想不到的误导甚至伤害。
从“贾君鹏,你妈喊你回家吃饭”、“神仙姐姐”,到最近的“钱云会案”,这些网络热点事件,无一例外地被罩上了一层厚厚的“网络迷雾”,让人一时真假莫辨。直到幕后“网络推手”、“网络水军”现身说法、“神乎其技”,或彼此利益纠葛不清、争吵之中互揭老底,或权威部门介入调查拨开迷雾、揭示真相,广大网民方才发现自己被“洗涮”了,被“娱乐”了,被“恶搞”了。
这无疑是互联网时代令人棘手的一种“民意病毒”。那些“网络推手”、“网络水军”隐身于普通网民之中,身披马甲“分身有术”,装得像普通网民一样发帖、“盖楼”、留言,或谣言惑众,或火上浇油。他们受雇于某些“民意制造者”,按其意旨批量生产“民意”,前者获得佣金,后者在“民意”的成功制造中实现自己的目的。
这种网络“民意病毒”还具有不断潜滋暗长的特性。客观地看,人们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利益诉求。在现实世界中,这些诉求会受到规则制度的规范和制约。但在虚拟世界里,则可能因缺乏有效的法则秩序管束而有所放纵。在一定意义上说,互联网的开放性和隐蔽性,在给正常利益诉求提供顺畅渠道的同时,也为一些放不上台面的不正当手段提供了土壤。一旦这些空间为“网络推手”、“网络水军”所占据,成为他们牟取不当利益的手段,“民意病毒”便会无节制地滋生蔓延。
“民意病毒”利用和裹挟健康民意,不仅伤害广大网民的感情,也损害网络民意表达的健康肌体,不利于互联网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公众情绪、社会舆论也存在被左右或误导的可能,一些社会矛盾问题就面临被激化或放大的危险。
毫无疑问,互联网作为中国式民主建设的新通道,为满足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供了广阔渠道。在看到这些积极意义的同时,也应该充分认识到网络表达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带来的风险和危害。对于那些信息来源不权威、不清晰的“事实”,对于那些有悖常识的“传奇”,对于那些陈述偏颇、片面的意见,我们需要多留一个心眼,避免被欺骗、被误导、被蒙蔽。
在这个问题上,传统媒体承担着更重的社会责任。作为专业新闻机构,面对一些热炒的网络事件,传统媒体必须保持高度的冷静、理性,恪守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防范网络“民意病毒”的侵袭,抵制新闻炒作的诱惑,才能与互联网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推进社会的文明进步与和谐发展。(陈家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