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拟纳入法律 年轻人直叹没钱没假

2011年01月06日13:0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留守儿童 没车 常回家看看 空巢家庭 法律草案 法律规定 赡养费 丁克族 养儿防老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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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看点

老年人:想念子女也体谅子女

随着现代生活观念、居住方式的改变,子女常伴父母身边已经少之又少。幸而现代通讯发达,子女即便远游,也必能让父母知道“游必有方”。

今年77岁的黄姨,儿子在上海工作,自己住在家乡广东梅州。说到要立法要求孩子常回家,她犹豫了半天,对记者说:“这啊,好,也不好……想儿子,但也不能不考虑儿子的实际情况啊。他一年到头加班,挣钱也不容易,还每月给我寄钱,已经很不容易了。”

80后年轻人:想回回不了

李元(化名)生于1987年,现服务于某大型建筑工程公司。他经常要随工程奔波,随时可能被派出国。李元表示,要是单位硬是不给放假,法律规定他要常回家看父母的话,该怎么办?

80后网友“独行者”则对法律草案硬性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有些意见。“我不愿让孩子成为留守儿童,更不愿让老娘独守空巢。听到父亲病重的消息我往家赶,但父亲还是没能等我到家就走了,我死的心都有,但为老娘和妻儿日后的生活,我不得不忍受!守孝三天,便匆匆赶回福建打工。”

丁克族:无儿无女潇洒一生

一位至今未生育的“丁克族”医生告诉记者,他们夫妻之所以选择不要孩子,主要是他们认为人生的价值是多元的,他们既不需要“养儿防老”,也不渴望儿女承欢的天伦之乐。他对法律规定子女要常回家看看表示不理解。

法律专家:没有可操作性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葛洪义认为,法律若规定子女“要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人”,这种主观的想法是好的,但写入法律不合适。“这句话没有法律意义,因为根本没有可操作性,说了等于没说。”葛洪义认为法律不应该对家庭生活涉入过深。

网友留言

网友“陌上尘”:我们都不得不为了生计蜗居在外。我们拿什么常回家看看?

网友“得天独厚”:不知道天下有多少父母会因为自己的孩子看自己的时间少了去法院起诉,专家呀,你们知道不知道现在打官司要花多少钱?花多少时间?

网友“西雅水滴”:后悔嫁的远了!我家没车,从车转车回一次娘家得5个小时,再带这4岁的孩子,孩子也受不了呀!一边是孩子,一边是爸妈!我心疼呀!

文/记者练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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