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前11月房租同比上涨23% 部分北漂拟回老家

2010年12月20日08:4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北京房价 蚁族 群租 文林峰 办法 公寓 上涨空间 租住 北京城区 求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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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导读: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小陈是北京一家事业单位的员工,他和同事一起在西城区白云桥附近租房。最近,房东告诉他,房租要涨了,而且涨幅令人惊讶。

社会学家

新规可操作性待定

“新规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这样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安徽省社科院经济所副所长孔令刚表示,多年前针对群租市场,上海北京等大城市曾经出台过类似的规定,但是从目前这些城市依旧存在大量的蚁族和蜗居者。

孔令刚认为,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管理是有必要的,禁止地下室出租,出发点是好的,因为群租存在消防、治安等诸多隐患。但是新规中的一些地方让人很犯难,“例如房屋租赁方必须要到房产部门备案,绝大部分租赁行为都不会备案。房屋租赁不备案,政府的管理和指导就无从谈起。”

孔令刚说:“只单方面堵住需求,可能性不大,应该加大对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设的投入。”

房产中介

房屋租金可能上涨

“我也看到了住建部的这个规定,觉得实施起来挺困难的。”21世纪不动产市场部经理戴金介绍,很多房主来登记出租信息,都没有将出租房屋在相关部门登记。“就算以后强制要求,那到底哪个部门来执行呢?”正是因为租不起宽敞的住房,租客们才会想到去群租,如果不允许群租,那就等于逼着租客们去承受更高的租金。戴金还表示,房租价格主要受到城市发展水平和整体房价的影响,“新规带来的价格波动不会很大。”

延伸阅读:‘规范租房的“有形之手”当拍向中介

在众人的千呼万唤中,住建部终于向乱象丛生的住房租赁市场挥出了“有形之手”: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其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随意提高租金;不能将原来的房间分隔成多个小间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等。该规定将于2011年2月1日起施行。(12月16日《北京晨报》)

综观新规定的若干条文,住建部的意思表达得真切明白,要让租房户住着安心、呆着舒心,就在“出租户”和“租房户”身上做足文章,不是“不允许提高租金”,就是“不得拼租合租”,犯了规矩就不客气地“罚款”。这架势,颇有家长教育孩子“认真做作业否则挨批”的味道。只不过,孩子的脸皮和心眼,岂是家长“声严色厉”就能言听必从的?

谁都知道,住房租赁市场陷入集体“亢奋”,租金犹如“芝麻开花节节高”,根本问题在于住房供求关系的失衡,很多人无房可买;直接原因是,“火箭式上涨”的商品房价格令许多人买不起房,廉租房等社会保障房又建设不足;间接原因则是租赁市场的不规范。既然住建部有意伸出有形之手理顺“不规范”一下子,就得找准命门。但显然,把矛头对准“出租户”和“租房户”,似乎找错了“靶子”。

数字比文字更具说服力:人民日报刊文称,租房是很大一部分人群的居住方式,仅北京一地,就有1/4的家庭“住有所居”靠租房。而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对1465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67.2%的人感觉目前城市中存在租房难问题。房屋信息制度不健全,租房者与出租者难见面,使得60.7%的人不得不通过“中介公司”找房子。而认为中介市场抬高租金的则高达63.2%。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租房人数众多,可租的房子又少,更重要的是,“大部分房源被中介垄断”,低价高价由中介说了算,出不出租由中介来做主,“房主”基本上把房子登记上去就“万事大吉”,“租户”基本上踏入中介门槛就得“任人宰割”。如此一来,撇开中介公司,只顾扼紧“房主”与“租户”喉咙的新规,别说实际操作性没有多大,就算实施开来估计也只剩下“裸奔”的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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