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虐待动物事件盘点 公众呼吁建立反虐待动物法

2010年11月30日11:0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虐待动物 反虐待动物法 虐兔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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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认知成立法阻力

  那么,就目前中国法律而言,有没有可能追究虐待动物者的法律责任呢?

  对此,北京律师安翔表示,如果施虐者明知这是一个制作违法视频并销售的行为,还仍然在这个组织中工作,她个人将承担非法经营罪的一份责任。

  “这个产业链已经触及到我国刑法,即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目前我国对于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这种制作视频谋取利益的行为如果没有经过国家许可就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1万元以上,单位违法经营在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就应当按照刑法当中的条款去追诉。”安翔说。

  不过,安翔也坦言,如果虐待动物不涉及经营,是没有办法来惩治的,“因为法律没有明确的禁止虐待动物的条款”。

  参与制定反动物虐待法专家建议稿的常纪文告诉记者,目前立法最主要的阻力在于很多人认为人的福利还没有保护好,何必去管动物的福利。

  常纪文认为,这是一种误解,反虐待是不以故意伤害的方式来对待动物,善待动物不等于给它很高的福利,这说明相关的教育任重道远。

  “我觉得这并不仅仅是对动物权利的一种保护,也是对人的精神利益的保护。”安翔认为,反虐待动物法是一个全国范围的立法,必须在全国国民中达到较高程度的认知。

  据常纪文介绍,今年6月,中国社会科学院已经将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报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对于立法的出台,也有一些人表示并不乐观。安翔认为,虐猫虐兔事件频发,对于推动整个反虐待动物法的出台可能还不够。他认为,目前可行的办法是,通过修改比如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等现有法律或者通过加强地方立法来解决虐待动物的问题。

  另据了解,此前,常纪文已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增设“虐待动物罪”、“遗弃动物罪”和“恶意传播虐待动物影像罪”专条。综合新华社、法制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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