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是》杂志:钓鱼岛争端的来龙去脉

2010年10月19日16:0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黄尾屿 钓鱼岛主权 钓鱼岛问题 1970年 册封琉球 争端 尖阁列岛 先占 时效 钓鱼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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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本非法窃取钓鱼岛

日本人对钓鱼岛的真正发现是在日本1879年吞并琉球,并将琉球国改为“冲绳县”之后。1884年,日本福冈县人古贺辰四郎为了获取钓鱼岛上的信天翁海鸟羽毛,向日本政府申请开发该列屿。这是日本人发现钓鱼岛的最早记录。日本政府据此称钓鱼岛为“无主地”,是由日本人先占,而非甲午战争从中国夺取。然而,日本官方档案《日本外交文书》第18卷记载表明,事实并非如此。据该档案记载,日本在吞并琉球后,为在钓鱼岛建立国家领有标志,曾于1885年进行过3次秘密调查,但结论是这些岛屿“与《中山传信录》记载之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属同一岛屿”,此事“涉及与清国之间岛屿归属谈判”。这说明,日本政府当时业已认定钓鱼岛并非无主地,至少是可能同中国发生领土争议的地区。

1895年1月,日本趁甲午战争清政府败局已定,通过“内阁决议”正式将钓鱼岛编入其版图,并秘密在岛上建立桩标。同年4月,日本强迫清政府签订《马关条约》,攫取了台湾及钓鱼岛等附属岛屿。1900年,日本给钓鱼岛起了日本名字“尖阁列岛”,但这一名称是从英文意译而来的。

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根据先前的《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规定,钓鱼岛本应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归还给中国。但是,二战后美国托管冲绳,并根据1951年的所谓《旧金山和约》把钓鱼岛划入冲绳。对此,中国政府当时发表声明:旧金山对日和约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因而是非法的、无效的。

1971年,美日两国在签署“归还冲绳协定”时私相授受,把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这一交易遭到中国政府强烈抗议后,美国政府表示,归还冲绳“施政权”对钓鱼岛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尽管如此,我们不难看到,美国出于自身战略利益的需要,不惜在中日之间埋下钓鱼岛问题的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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