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广西煤矿提拔7名矿长助理下井做法错误

2010年09月25日09:2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安监总局 带班 煤矿生产 煤矿企业 煤炭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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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24日电针对广西一煤矿突击提拔7名矿长助理下井带班的问题,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今日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发布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对该问题的表态。赵铁锤明确指出,该煤矿的做法是错误的。他并透露说,国家煤监局的核查工作组已赴广西对该问题进行核查。据悉,国家安监总局和煤监局在国庆节后将组织开展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

答问全文如下:

近期,有媒体反映广西一煤矿提拔7名矿长助理下井带班,矿长和几名副矿长强调工作繁忙没有时间下井监督。日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针对这一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问:广西这个煤矿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答:这个煤矿的做法是错误的。

一是违反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通知》)中的有关要求。国务院《通知》明确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非煤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二是违反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实施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总局令第33号,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第三条明确界定了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人员范围,包括煤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2.问:对这个煤矿的做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准备怎么处理?

答:通过媒体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研究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及时与广西自治区有关部门沟通,要求立即组织核查,了解有关情况,对违反国务院《通知》精神和总局《规定》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提出处理意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是由国家煤矿安监局一名副局长带队组成核查工作组赴广西,会同广西自治区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将依法依规对该矿和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核查结果及处理情况及时向全国进行通报,严明纪律,以儆效尤,防止弄虚作假,确保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三是国家安监总局和煤矿安监局在国庆节后将组织开展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督查。督促检查各地区、各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总局《规定》的情况,发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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