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日方必须就渔船事件向中方道歉和赔偿

2010年09月25日08:3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中方 赔偿 渔船 关系大局 钓鱼岛 主权 根本利益 中日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中国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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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声明

2010年9月7日,日方在钓鱼岛海域非法抓扣中国15名渔民和渔船,并将船长扣押至9月24日。对这一严重侵犯中国领土主权和中国公民人权的行径,中国政府表示强烈抗议。

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方对中国渔民渔船的扣押、调查以及任何形式的司法举措都是非法和无效的。日方必须就此次事件向中方作出道歉和赔偿。

中日两国互为近邻,坚持发展战略互惠关系的方向,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双方应通过对话协商解决中日关系中的问题,维护两国关系大局。中方的这一立场没有也不会改变。

二0一0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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