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慈善"中国式"尴尬:壹基金成黑户 财产捐给谁

2010年09月17日17:09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黑户 壹基金 民间慈善组织 陈光标 非公募 公募基金 李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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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基金是“黑户”?

9月12日晚,著名影星李连杰做客央视并首次对外坦言,壹基金计划可能面临中断。

壹基金于2007年在北京启动,与中国红十字会签约3年。合同期里,作为民营基金的壹基金挂靠在有公募资格的中国红十字会名下,借助中国红十字会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募捐,从事公募基金会的项目。

尽管壹基金很有名,但李连杰坦言:“这孩子虽然还健健康康的,但它没有身份证,没上学,在月子里没事,可目前它就会被希望中国公益慈善事业更加专业化、透明化发展的人质疑了。”

中国基金会分为公募和非公募两种,公募基金有权向公众募捐,而非公募基金无权向公众募捐。李连杰表示,壹基金虽然暂时能对外募款,但没有自己的独立账户和公章,只能使用中国红十字会的。所以壹基金潜力巨大的手机平台捐款,因为账户的不独立而在操作上存在重大的不便,无法实现李连杰最初设计的“每人每月最少捐1元,让小捐款变成大善款”的理念。

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表示,壹基金计划是挂靠在中国红十字会下面进行公募的专项基金,和中国红十字会的这种合作方式很独特。最大问题正如同李连杰提及的,身份不明不白。

地方政府灵活突破

9月13日,《湖南省募捐条例(草案)》(下称条例草案)提请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该条例草案一旦通过,将是国内首部对募捐行为作出规范的地方性法规。“不仅可以弥补当前募捐立法的不足,而且可以为国家立法提供实践经验。”湖南省民政厅厅长余长明在会上进行草案说明时如是说。

在《慈善法》立法工作仍在进行时,地方政府的尝试已经展开。湖南的募捐条例的突破之处就在于扩大了公募主体。除了重申红十字会、慈善会、公募基金会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可以依法开展募捐,湖南规定,依法成立的公益性非营利单位及其他公益性社会团体,经民政部门许可,也可以在许可范围内开展募捐。

湖南的灵活尝试或许可以帮助类似壹基金之类的民间慈善机构从“幕后”走向“台前”。但仅湖南一地的突破还不足以营造慈善事业“百花齐放”的局面。有专家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是,如何与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实现更加有机的衔接;在民政系统内部如何落实这一许可事项;如何切实保障募捐的合法、合约和有效率地使用;如何与税收管理的一些措施配套等。(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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