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村干部公费出国游 摸胸艳照曝光

2010年09月07日13:0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胜隆 公费旅游 摸胸 村民 出国游 村干部 治保 人妖 旅行社 泰国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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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

驻村干部:

会向组织反映此事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驻胜隆社区的干部港口镇建设所卢所长,卢所长称他对此事略知一二,“我是今年下半年过来的,之前的事不知道,关于出去旅游的事,我也是他们回来了以后才知道的”。

卢所长说,至于这笔出国旅游资金的来源,自己也不太清楚。根据他后来了解的,此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因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主要是靠各个小组的组长来做的,所以有鼓励性的措施也很正常。”

公费旅游,还被拍了照在网上传播,针对此事的恶劣影响,卢所长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费旅游是严厉禁止的,更别论参与这种带有色情性质的活动,“作为一个驻村干部,我的职责是负责协调社区方方面面的工作,这种事发生了,我一定会向组织反映!”他表示,相信镇党委政府一定会高度重视,并将做出严肃处理。

旅行社:

人妖表演在泰国很常见

中山青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旅行社每个周末都有团前往泰国,全程一般5到6天左右,根据游客选取的线路和吃住环境的选择,价格从1699元(不含小费)-2499元不等,如果选择的是2千元以上的团,旅游的项目里则包括每晚的嘉年华活动,有丰富的各种节目欣赏,其中包括人妖表演。

该负责人表示,泰国游在全市并非仅此一家旅行社可组织,由于已是下班时间,不在办公室,无法查询7月份是否有胜隆村的45人泰国团,同时人妖表演的观赏也是游客的自主选择不做强制性要求,是泰国较常见的一个旅游项目。

律师:

这种行为违反传统道德

广东中亿律师事务所律师章鹏告诉记者,人妖表演在泰国是一种文化,为当地所允许,但在国内,文化部、公安部则有明文规定严禁组织或从事人妖表演,按照相关旅游法规,旅行社不允许安排包含违法行为的旅游活动,因此如果在泰国游中,旅客所观赏的人妖表演由旅行社组织,或表演团体与旅行社挂钩,把游客作为主要的观赏对象,则有可能构成违法,甚至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不过以目前的信息来看,旅行社与泰国人妖表演之间存在的是简单的商业行为,并无强制游客必须观赏或者付费的情况,不构成组织,但属违反中国传统道德的行为。”章鹏表示。

对话

治保主任:人妖是男人,摸摸没什么

作为一名社区干部,公款出游泰国与人妖亲密举止拍下后被发到网上,引来不少关注。胜隆社区治保主任梁锡泉对于自己在泰国的行为持什么样的看法呢?昨日下午,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梁锡泉本人。

记者(以下简称记):这次泰国游,是以什么名义去的?

胜隆社区居委委员、治保主任梁锡泉(以下简称梁):搞征地之前上面说,搞好征地了,就可以奖励去旅游。

记:这次旅游去了哪些地方?为期多久?花费是多少?

梁:去了泰国的曼谷、芭堤雅,一共是5天时间,团费是每个人2800元左右。

记:这些钱是自己出的吗?

梁:不是自己出的,是村里出的。(胜隆社区一负责人此时插话:不是村里出的,他不知道情况。)

记:就是关于这次旅游,你知道有关你的图片在网上传开了吗?

梁:……(沉默)

记:和人妖一起玩是在什么地方?

梁:应该是在东方公主号上面,当时整艘游船有1000人左右,大部分都是中国人,很多人都玩了。

记:你所说的玩,指的是什么?

梁:在船上,泰国那些人妖可以脱下衣服,给人摸胸。

记:这样玩需要花多少钱?团里没有女人吗?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类似项目吗?

梁:我不知道别人有没有给小费,但是我没有给钱。我们团里也有七八个人带了老婆去,他们也都一样玩了,女的也都玩了。除了这个之外就没有其他的类似项目了。(胜隆社区一负责人此时插话:据说是20泰铢小费就可以摸一次。)

记:作为社区的一名干部,你觉得参加这种活动好么?

梁:这是中山青旅的行程安排,这样玩在泰国也是一种公开的活动,因为对方也是男人,所以感觉没什么的。不过这个照片在网上公开的话,还是不太好。

记:现在村民都知道了你们公费出去玩这个,你有没有什么要澄清的?家里人有没有看到?

梁:这个没有办法了,他们喜欢怎么说,就怎么说了。家里人暂时还没看到照片。

记:这样玩感觉会不会有伤风化?

梁:这事情是在泰国当地发生的,不是在中国,属于泰国当地的风俗人情,在中国可能就有伤风化,但是在泰国就比较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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