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在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当女旅客龚某欲通过安检登机时,机场警方在其随身携带的护手霜盒内发现了一枚小口径子弹,龚某被处以500元罚款,并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治安处罚。
17日上午9时许,旅客龚某换取了飞往天津的BK2282次航班登机牌后,来到安全检查入口处,将随身携带的一个手提包放进了X光机。很快,安检人员就发现在其包内有一不明金属物。经开包检查,在其携带的某品牌护手霜盒内发现一枚小口径子弹。接到报警的太平机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龚某带回审查。
经初步询问,龚某是哈市人,称该护手霜系他人所赠,并表示对护手霜内夹有子弹一事并不知情。对此,机场警方正进一步进行调查。根据相关规定,机场警方对其处以行政拘留6日,并处行政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机场警方提醒广大旅客:在登机时,严禁随身携带枪支、弹药及国家规定的其他管制器具。(林浩然 记者 刘述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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