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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我们继续化解过剩产能,减少低端和无效供给,退出810万吨煤炭、55万吨钢铁产能,取缔“地条钢”243万吨。坚持分类指导、因城施策,商品房待售面积下降8.6%。扎实做好去杠杆工作,工业企业资产负债率继续下降。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和乱办金融风险,开展农村牧区高利贷综合治理。推进简政放权、减税降费、电力市场化改革,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突出重点补短板,民生领域、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三农三牧”、科技创新等薄弱环节得到加强。乌兰浩特至白城快速铁路、呼和浩特至集宁高铁建成通车,赤峰、通辽京沈高铁连接线建设进展顺利,建制嘎查村通硬化路目标提前实现。
(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我们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结合”的要求,着力转变发展方式,促进资源转化增值。改造升级传统产业,产业链条进一步延伸,煤电、煤化一体化比重达到90%以上,工业企业利润率明显上升。新能源、新材料、电子通讯等产业增长较快,稀土化合物产能、云计算服务器承载能力居全国第一。农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粮食产量连续5年稳定在550亿斤以上,牧业年度牲畜存栏连续13年稳定在1亿头只以上。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会展等服务业加快发展,游客总人数超过1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连续7年增长20%以上。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升级的引领作用,建成自治区科技成果交易平台,设立协同创新股权投资基金,新培育自治区级众创空间93家,新增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1家。蒙医学等13个新增博士学位授权点通过评审。内蒙古大学成为教育部和自治区合建高校,生物学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科技部与自治区共建草原家畜繁育国家重点实验室获得批准,实现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
(三)加快改革开放步伐。我们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推行“多证合一”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新进展。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分级诊疗试点实现盟市全覆盖,154家定点医疗机构接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系统。土地确权实测面积完成81%,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完成90%以上,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完善。财税金融、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等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
全面扩大对外开放,推进“一带一路”、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中欧班列实现常态化运行,对外贸易保持快速增长,进出口总额超过900亿元、增长22.8%,口岸过货量稳中有增。成功举办外交部内蒙古全球推介活动、第二届中蒙博览会、阿斯塔纳世博会内蒙古活动周,向国内外展示了内蒙古繁荣、进步、开放、和谐的美好形象。
(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我们围绕建设绿色内蒙古,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整治大气、水、土壤污染,停止了自然保护区内所有矿山企业开采勘探活动,持续推进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建立生态文明考核办法、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完善自然资源保护制度,初步形成了四级“河长”体系。《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和第六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在我区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分别致信祝贺。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我们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区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8%,比上年提高4个百分点,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出台了加大脱贫攻坚力度的十项措施,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支出121亿元,增幅达到112.9%。易地搬迁贫困人口5万人,为贫困人口进行了免费体检,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全部国贫旗县,大学新生资助政策由城乡低保家庭扩大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年减贫20万人。稳步推进创业就业,城镇新增就业26.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6%。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提高了养老、医保、低保、特困人员、残疾人保障标准,增加了边民补助和高龄津贴。实施棚户区改造22.1万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300万平方米。蒙东地区实现了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安全饮水和偏远农牧区用电升级工程顺利推进。
注重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学前教育入园率达到90%以上,累计有93个旗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认定。民族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实施远程医疗和远程教育,促进优质资源共享。文化惠民工程取得新的进展。举办了全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我区体育健儿在第13届全国运动会上取得较好成绩。足球改革试点成效显著,经国家批准,“内蒙古足球频道”更名为“足球频道”,成为全国宣传足球改革发展和专注于青少年足球运动的电视频道。通辽市、鄂托克前旗、准格尔旗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推进平安内蒙古建设,治安案件、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整体下降,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保障。
2017年,我们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于政府工作各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我们规范政府债务管理,积极稳妥化解债务,停建、缓建、“瘦身”了一批政府投资项目,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解决工业增加值数据不实和财政收入虚增空转等困扰我们多年的老大难问题,为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依据,为未来发展夯实了基础。我们深刻认识到工作中不严不实带来的危害,认识到不能为增长而增长、为投资而投资,必须破除简单以生产总值增长率论英雄的发展观、政绩观。
我们坚持依法行政,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8件,制定、修改和废止政府规章35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069件,办复率100%。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制度,全年举办新闻发布会70次。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自治区本级压缩一般性支出10亿元,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重大政策落实、财政民生资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行政监察和督查问效,廉洁政府建设进一步加强。
各位代表!本届政府任期的五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国家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五年,也是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五年来,我们的每一点成绩、每一次进步,都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亲切关怀下取得的,是在全区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生动实践中取得的。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全区各族人民,向为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同志们,向所有关心支持内蒙古发展的朋友们,表示诚挚的感谢!
各位代表!我们的工作既有成绩,也有许多不足,与党中央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实体经济面临不少困难,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高;民生领域有不少短板,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城乡居民收入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城乡间区域间公共服务水平以及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生态环境依然脆弱,保护和治理的任务十分繁重;化解政府债务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政府工作存在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依法行政能力不足等问题。
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自我革命、直面矛盾,解决问题,改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