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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一是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从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120元。城镇、农村低保人均补差水平分别从每月419元、191元提高到457元、206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平均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88元以上,不低于所在县(市、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集中供养水平从每人每月1340元提高到1450元、分散供养水平从每人每月820元提高到880元。城乡医疗救助住院补助平均标准从每人每年2178元提高到2828元,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比例达到80%以上。二是加大扶贫济困力度。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人每学年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到小学和初中3000元、高中和中职(含技工)5000元(含国家助学金)、高等专科10000元(含国家助学金),免学费补助标准提高到高中2500元、中职(含技工)3500元、高等专科5000元。新开工建设3791套(户)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基本建成2809套(户);新增发放租赁补贴250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9180户。三是关爱特殊群体。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从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8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从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400元;新建53个、规范运行58个社区残疾人康园中心。新建艾滋病检测确证实验室1间、检测筛查实验室10间、检测点100个。支持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教育矫正。四是提升医疗卫生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20元提高到不低于450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从8万元提高到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从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7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从60%提高到70%,门诊特定病种年度支付限额按病种在原限额基础上提高1000元至6.5万元不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每人每日每次最高支付限额从30元提高到100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从150元提高到500元,报销比例从50%提高到6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从1.2万元降为1万元,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5万元提高到16万元;城乡五保供养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下调至2000元,报销比例提高到80%,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规划扩建梅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升级改造全市2040间村卫生站。五是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公用经费补助从农村扩大到城市,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200元提高到250元。对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给予生活费补助。农村边远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900元。六是完善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城区670个小区供水管网。动工建设城区2所学校和2个公共停车场。建设华南大道田家炳医院侧、彬芳大道喜多多超市侧、嘉应中路学艺路口3个地段人行天桥和锭子桥至嘉应学院西校门路段16座公交站亭。建设新峰桥至205国道30米路。完成100个“文化驿站(台)”建设。七是促进就业和创业。扶持创业2500人、城镇就业25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3000人。补贴参加技能晋升培训的劳动者1万人。八是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实施266宗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完成400公里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改造。在全市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标准从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120元。九是加强环境治理。建设34座污水处理厂、330公里污水管网和1580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有效处理率达到9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十是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东山教育基地、梅江河道芹洋半岛三处消防取水码头。实施500公里县乡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建立全市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新建24个、升级改造44个自动气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