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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狠抓重点领域改革,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全力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把软环境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开展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重拳整治“潜规则”、效率低下等各种制约发展的“顽疾”,严格督查和问责,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在先导区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探索创新以政策性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为核心的管理模式,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快“法治大连”“诚信大连”建设,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争创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构建开放包容、互利合作、亲商安商的良好环境。
强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和国际惯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深化“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加快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电子营业执照管理和全程电子登记改革,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企业四处找”为“部门协同办”,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和企业。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资监管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动国有企业联合重组,有序转让部分国有企业股权。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与央企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和产业项目。认真落实中央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完成国企“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组建检验检测、国有房屋经营、文化产业三大企业集团,提升国有企业经营效益和国有资本运营效率。
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依法赋予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充分释放事业单位发展活力。对公益类事业单位进行优化整合,减少机构,精简编制。
毫不动摇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放宽民营经济市场准入,消除各种隐性壁垒,促进民营经济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推动“银政企保”合作,完善中小微企业贷款融资担保体系。深入实施“育龙计划”,促进民营经济“万木丛生”、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