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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促进社会公平公正、增进人民福祉的有效途径。要主动适应新形势,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引领,推动理念、制度、机制、方法创新,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更加自觉地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构筑各族群众共有的精神家园。广泛开展各领域精神文明创建和志愿服务活动,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重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工商联、商会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共同推动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加强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支持基层开展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点的群众文化活动。加大优秀文化产品创作生产扶持力度,推进“民汉优秀文化作品互译”工程。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依法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继续实施农家书屋、文化大院、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加大科普工作力度,提高各族群众科学素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积极发展群众体育,推进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协调发展。
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快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现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加快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试点,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依法加强网络管理,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加强流动人口和弱势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完善治安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二)充分发挥兵团特殊作用
牢固树立兵地“一盘棋”思想,全力支持兵团各项事业发展,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切实把兵团工作摆在关系新疆全局的重要位置,积极为兵团发展壮大、发挥特殊作用创造条件。
支持兵团深化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兵团改革的部署要求,支持兵团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激发兵团发展活力。支持兵团加强维稳戍边能力建设,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实现长治久安中承担更大责任、发挥更大作用。
推进兵地融合发展。支持兵团推进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支持兵团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支持兵团加快产业发展、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兵团师团设市建镇、完善师市合一体制。健全兵地战略规划实施协调和重大问题协商机制,深入推进兵地经济、文化、社会、干部人才、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融合,推动形成边疆同守、团结联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文化交融、共同繁荣的生动局面。
支持兵团在南疆发展。以新型城镇化为载体,支持兵团在南疆完善布局、发展产业、壮大实力,有效发挥辐射作用,带动南疆发展,促进南疆稳定。
深入推进对口援疆工作。用足用好援疆资源,完善援疆工作机制,坚持援疆资金项目向基层倾斜、向保障改善民生倾斜,推动受援地经济发展、民生改善。重视做好医疗人才和教育人才“组团式”援疆工作,促进新疆与内地以及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在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推动产业援疆,促进更多企业进疆投资发展。关心关爱援疆干部,积极支持他们更好地开展工作、发挥作用。
全力支持国防和驻疆部队建设。加强国防教育,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全力支持国防与军队改革,积极主动为部队办实事解难事,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共同谱写军政军民双拥共建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