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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保障进一步加强。在经济下行、财政收支压力加大的情况下,70%以上的财力用于改善民生,30件民生实事按时完成。投入财政资金52.88亿元,实施“13项脱贫行动计划”,建立领导干部定点扶贫机制,设立扶贫产业担保基金,制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保”政策,新建移民住房1.1万套,搬迁移民1.5万人,脱贫销号249个村,减贫19.3万人,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农民收入2个百分点,贫困发生率下降到9.7%。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3亿元,城镇新增就业8.2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4.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92%。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和高龄津贴标准比上年分别提高720元、750元和600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均调增176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比上年增加40元,农村低保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新改建养老服务机构173个,增加床位1.15万张,残疾人、红十字、慈善等事业健康发展。开展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试点,新改建幼儿园70所,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77.9%;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653所,营养改善计划惠及26万学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居西部前列;建成9个现代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组建10个职教集团;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1.4%;宁夏医科大学进入省部共建行列,临床医学学科进入世界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前百分之一行列。跻身国家第2批综合医改试点省区,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成为国家医改亮点;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所)70个、社区(村)医疗机构330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等工作得到加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新改建乡镇文化站、乡村示范文化室、文化大院218个,创作了《回民干娘》等一批文艺精品,公共体育场馆和中小学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成功举办世界电子竞技大赛、全国铁人三项冠军杯等体育赛事,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科学、统计调查、参事文史等事业又有新发展。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加快社区服务站建设,实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启动“七五”普法,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矛盾纠纷化解率和信访积案办结率分别达96.7%和100%。强化食品药品市场监管整治,建成食品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加强地震气象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成立新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开展一系列大检查、大整治,妥善处置“1·05”公交纵火案和“9·27”林利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进一步推进国防动员、双拥优抚、人民防空事业发展。驻宁部队、武警官兵在维稳处突、抗洪救灾、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