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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推进脱贫攻坚,破解民生“难点”。打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1+8+10”组合拳,创新扶贫机制,继续输血、强化造血、防止失血,巩固住脱贫攻坚成果,组织好易地扶贫搬迁,因地制宜发展后续产业,切实把扶贫扶在点上、扶在根上,确保11个贫困县摘帽、500个贫困村退出、14万贫困人口脱贫。当前,城市低保边缘人群和农村贫困边缘人群问题日益凸显,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针对性强的措施,有计划、分步骤地妥善解决。促进就业增收,稳定民生“支点”。突出高校毕业生、城乡“两后生”、去产能分流职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就业群体,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城乡“两后生”劳动技能培训计划和去产能分流职工再培训计划,狠抓特色劳务品牌打造,鼓励引导农牧区劳动力有序转移,稳住就业“基本盘”。坚持发展经济与增加收入并重,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依法保护增加财产性、经营性收入,更好体现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人民共享。加快社会事业发展,回应民生“热点”。启动实施学前教育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程,落实好15年免费教育政策,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高职院校与产业园区有效对接。不断提升高校学科建设水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健康青海建设力度,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全面落实综合医改试点各项重点任务,探索医养结合发展模式,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与养老需求。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压力。加快推进医保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方便群众转诊就诊。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救济救助制度,保障各类人群有尊严地生活。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倡导全民阅读,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改造提升一批乡镇文化站和村文化服务中心。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创新社会治理,消除管理“盲点”。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维护各族人民团结的生命线。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信访、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落实主体责任,排查安全隐患,打击违法犯罪,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双拥共建,促进军民融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管好文化场所,净化网络空间。以“五星级文明户”创建为载体,实施文明细胞工程,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生根,让好家庭家教家风支撑每个公民安全健康美好的生活。
顺应群众新期待,今年我们将继续办好民生10件实事: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8万人次,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85%以上,完成机关事业单位招考5000人左右;取消义务教育学校社会实践及校外活动收费项目,将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50元,新建及改扩建75所公办幼儿园;落实社保提标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人均标准提高15元、城市低保月人均标准提高50元、农村低保年人均标准提高350元;继续实施婴幼儿营养改善、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农牧区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和村医报酬,为200所学校配齐配强卫生室,免费治疗结核病2000例,筛查包虫病重点人群100万人,综合施策,最大限度解决疾病给人民健康造成的困难和痛苦;改扩建农村公路6000公里,建成便民桥涵200座,取消全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将高龄补贴月人均标准提高20元,新建3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10个医养融合服务机构;实施70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实施5.6万户棚户区改造和6万户农牧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同时,强化“软件”建设,加强运营管理,提高综合效益。相信随着这些实事的办成、办好,会进一步提升各族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