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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深化基础性关键性改革
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重点精简创业创新、公共服务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加快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全面落实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的事项和标准管理体系。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等改革。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推进企业“多证合一”,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深化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拓展省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盐业体制、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等改革。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深化财税价格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全面开展零基预算,完善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滚动编制新一轮中期财政规划,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推进省级财政出资政策性基金整合优化。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强财政预算支出进度管理。落实中央税制改革措施,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制定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加快投资项目网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深化输配电价等价格改革。
加强金融改革创新。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导向,防止金融“脱实向虚”。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推动设立民营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发展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大股权融资力度,支持企业发行债券融资。推动建设科技股权交易平台。推动落实融资担保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建设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村村通”试点。
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坚持有进有退、聚焦主业,加快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重点整合集团下属二、三级企业。深化股份制改革,有序推进资产证券化。抓好50家企业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在若干领域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质性突破,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稳步推进国企市场化债转股。建立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推动国资监管部门以管资本为主转变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