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时间: 2016-07-22 21:50:32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人社部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关键词: 人力资源服务,转移系统,零就业,社会保障制度

六、劳动关系与劳动者权益维护

2015年末,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

截至2015年底,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的当期有效集体合同176万份,覆盖企业356万户、职工1.7亿人。

截至2015年末,经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且在有效期内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近7.2万户,涉及职工1560万人。

2015年,各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处理争议172.1万件,同比上升10.4%。办结案件161.0万件。仲裁结案率为95.2%。仲裁机构期末未结案件数达到4.1万件,同比上升14.1%。

2015年,全国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主动检查用人单位192.5万户次,涉及劳动者9569.1万人次。书面审查用人单位219.6万户次,涉及劳动者8472.8万人次。全年共查处各类劳动保障违法案件38.9万件。通过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共为481.4万名劳动者追讨工资等待遇421.2亿元,其中为385.9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等待遇331.6亿元。共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307.1万份,督促3.9万户用人单位办理社保登记,督促4.6万户用人单位为100.3万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21.3亿元,追缴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或基金支出526.8万元,共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机构2807户。

七、基础建设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八号),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部门规章立、改、废同步推进。2015年4月30日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人社部令第24号),对《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7件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制定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废止了《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人社部令第26号)。

2015年继续支持中西部地区(含福建、山东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218个县、901个乡镇开展基层服务设施建设。2010年启动以来,共支持1394个县,5282个乡镇开展项目建设。积极落实标准化“十二五”规划,经国标委批准发布了《社会保险核心业务数据质量规范》等7项国家标准。

截至2015年底,全国30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发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实际发卡地市(含省本级)达到369个,持卡人数达到8.84亿人,社会保障卡普及率64.6%。全国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建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系统已有29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47个地市(含省本级)正式接入。全国已有349个地市级以上人社部门(含省本级)开通了12333电话咨询服务,全年来电总量达9028.6万次。

注:

1.本公报中的各项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2.本公报中的有关数据为正式年报数据。

3.全国就业人员及分三次产业人员数据、农民工数量和年平均工资有关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

4.本公报中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数据包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5.本公报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增量及增长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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