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3-05 13:28:29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西藏自治区政府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基础设施,农牧业,创新发展,脱贫,“三条底线”

五、坚持共享发展,全面改善民生

强化民生先动,用真心、动真情、出真招,每年坚持办好惠民利民“十件实事”,让各族群众更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好全区脱贫攻坚规划,完善专项、行业、社会、金融、援藏“五位一体”大扶贫格局。推行精准扶贫,强化精准扶贫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动态管理,完善扶贫对象瞄准识别机制,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实行严格的扶贫脱贫目标管理责任制,完善自治区负总责、地市直管、县抓落实、乡镇专干的体制和“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

努力扩大社会就业。实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市场为导向,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到企业、到内地就业和自主创业,确保五年城镇新增就业18万人。完善就业援助制度,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着力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实施农牧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有条件的家庭至少一人掌握一门实用技术,不断提高农牧民市场化就业能力。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对口援建项目优先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每年转移农牧区富余劳动力96万人次。支持农牧民到内地务工经商。

着力提升教育质量。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大城乡学前教育投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大力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推进各民族学生混班教学,双语教育覆盖面达100%。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县域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确保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3年以上。各地市和有条件的县至少重点办好1所中职学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比例大体相当、协调发展。以就业为导向,调整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努力办好工农医等紧缺学科专业。稳步扩大内地西藏班办学规模。加大双语教师培训力度。发展远程教育,加强城乡、校际教师交流,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向农牧区、边远和贫困地区倾斜。

大力推进健康西藏建设。加快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体化建设。实现区域中心医院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区、地市两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逐步推进分级诊疗,加大巡回医疗服务力度,发展远程医疗。健全人口健康信息系统。提高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大力发展藏医药事业,实现县级藏医院单设。提升基层藏西医结合医疗服务能力。每千人拥有执业医师2.2人。对高原多发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通过医保支付和商业保险赔付后仍有困难的,财政予以补助。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健全妇幼保健和基层优生优育服务体系。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以上,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降至80/10万、12‰。力争平均预期寿命逐步达到70岁以上。

加强公共文化建设。全力推进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图书馆、群艺馆、博物馆、文化站“三馆一站”覆盖率达到85%。建设自治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广电中心、大剧院、藏医药博物馆,改扩建自治区博物馆。全面提升广播电视节目覆盖、译制和民族文字出版能力,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9%。大力实施文化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加大以藏语言文字为主的舞台艺术、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和数字文化资源的创作生产力度。实施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工程,加强特色文化和重点文物保护。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和藏学。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发展竞技体育。

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扎实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社会保险覆盖率巩固在95%以上。完成“金保工程”建设。推进整合农牧区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农牧区医疗制度统筹层级。支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牧区五保供养制度,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标准。加强社会养老、社区服务、残疾人服务体系和儿童服务设施建设。对被征地农牧民安置小区实行税费减免,提高城镇居民租赁住房补贴。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干部职工周转房新建和维修。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监测预警和防御能力,加强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完善防灾减灾体系。

六、坚持和谐发展,实现持续长期全面稳定

紧紧围绕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准确把握西藏的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深化十项维稳措施,创新社会治理,坚决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动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

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促进各族人民交往交流交融,创建民族团结模范区。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推动“五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进学校、进寺庙、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不断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巩固寺庙管理创新成果,进一步推动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落实利寺惠僧政策,完善寺庙公共服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藏传佛教教规教义阐释,发挥藏传佛教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依法打击利用宗教从事分裂破坏活动。加强教育引导,切实增强广大僧尼的中华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和公民意识。

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坚持依法治理、主动治理、综合治理,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完善党政军警民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坚持对十四世达赖集团斗争方针不动摇,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各类分裂破坏活动。继续深化干部驻村驻寺、城镇网格化管理、先进双联户创建等十项维稳措施。建立健全多元矛盾化解机制,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创新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公共安全管理。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强化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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