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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协调发展,优化结构布局
全面统筹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推进优势区域率先发展,加大力度扶持薄弱区域,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益,不断提升发展质量。
统筹推进区域发展。努力打造以拉萨为核心,辐射日喀则、山南、林芝、那曲的3小时经济圈。拉萨建设国际旅游文化城市和面向南亚开放的中心城市。日喀则建设面向南亚开放的前沿区和重要的商贸物流中心。山南建设藏中清洁能源基地。林芝建设国际生态旅游区。昌都建设藏川滇青四省区交界区域经济中心和“西电东送”接续基地。那曲建设高原生态畜牧业基地和羌塘野生动物国家公园。阿里建设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打造朝圣之旅黄金线路。加大对边境地区、高寒地区扶持力度。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着力提高城市发展持续性、宜居性,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坚持规划先行,注重民族风情、彰显地域特色,着力推进地县行政中心、特色小镇、骨干公路节点小镇和边境小镇建设,增强城镇综合承载和区域辐射能力。加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主要县城建成供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所有县城、主要乡镇和重点旅游景区建成垃圾填埋场,加大旧城区、棚户区改造。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农牧区人口向城镇适度聚集,城镇化率达到30%以上。推进“多规合一”,促进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向农牧区延伸,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继续深入实施“八到农家”工程,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力度,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统筹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全面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坚持发展和安全兼顾,把国防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在交通、能源、通信等重大基础设施中落实国防需求,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广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健全国防动员体系。加强人民防空工作,推进预备役部队建设。深入开展军民共建和“双拥”活动,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三、坚持绿色发展,建设美丽西藏
坚持生态兴藏、生态富民,保护与发展并重、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并举,着力建设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守生态保护底线,不越红线,不触高压线,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构建科学合理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规范各类自然保护区管护,加大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加快建立湿地、水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家公园建设。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大力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和建设规划。扎实推进“两江四河”造林绿化工程,加强天然林、重点公益林保护,开展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人工种草。加强江河源头区、生态脆弱区、重要高原湖泊和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加强土地、草原、森林征用监督管理。加大废弃矿区和湿地生态环境修复力度。推进雅江中游土地沙化、藏西北荒漠化、藏东南水土流失和小流域综合治理。
加大环境综合治理力度。全面实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管理。严格实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严禁“三高”项目。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离任审计制度。推进全区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和地市环保机构改革,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绩效考核与动态监测机制。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推进林政管理规范化、法治化,不断提高林地保有率。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交通干线、旅游景区景点、村镇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科学利用自然资源,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总量、单位生产总值能源和水资源消耗量控制在国家核定范围内,城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5%以上。
四、坚持开放发展,深化互利合作
紧紧围绕“一带一路”战略,以构建包容开放合作的政策体系为突破口,以对内开放为重点,加快建设面向南亚开放的重要通道,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扩大对内对外开放。把中国西藏旅游文化国际博览会培育成我区开放发展新引擎,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全国辐射力、区域带动力的交流合作高端平台。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周边省区一体化。积极参与孟中印缅经济走廊建设。积极推进环喜马拉雅经济合作带、吉隆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优化对外开放口岸布局,重点建设吉隆口岸,加快发展普兰口岸,恢复开放亚东口岸,推动建设陈塘、日屋口岸。支持喜马拉雅航空公司拓展国际航线。制定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大企业、大集团进藏兴办实体、投资创业。
做好受援工作。用好对口支援优惠政策,做好经济、教育、卫生、科技、就业、干部人才援藏受援工作。坚持精准援藏,统筹援藏资金和项目重点向脱贫攻坚倾斜。鼓励中央援藏企业和对口援藏省市大型企业与区内企业开展合资合作。与对口支援省市共同建设产业合作示范园区。鼓励优秀援藏干部和技术人员长期留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