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3-05 11:47:14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湖北省政府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稳增长,结构调整,改善民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代农业

(四)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和农民增收

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产品有效供给质量和水平。

创新现代农业发展方式。牢固树立大农业、大食物观念,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动粮经饲统筹、农科教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培育农民增收新模式,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认真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发展大田托管、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市场化服务,促进农业与旅游、健康养老等深度融合,培育农村电商、农产品定制等“互联网+”新业态,拓展农业发展新空间。加快发展品牌农业、特色农业、绿色优质农业和休闲农业,做大做强农业产业集群。加快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农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体系、现代农业推广应用体系和农业服务体系,确保农产品安全,提高农业质量效益。抓好全省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田水利、国土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基本农田、荆江大堤综合整治等重大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碾盘山水利水电枢纽、洪湖东分块蓄滞洪区、汉江堤岸综合整治、荆南四河综合治理等重大项目建设;加强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小流域治理;完善农村公路网,打通断头路,加强循环路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安排10亿元资金支持全省农村电网改造升级。

深化农村改革。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初步建成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扎实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重点抓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构建覆盖城乡房地一体的不动产登记体系、省级“四化同步”示范乡镇全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壮大多元经营主体,积极培植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带动农民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深入推进国有林场、农场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五)坚持区域协调发展,不断优化发展新格局

抢抓国家新十年深入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机遇,加快形成区域多极动力、多极支撑新格局。

加快“两圈两带一群”“一主两副多极”建设。继续推进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发展和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加强两带融合发展,积极争取汉江生态经济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求,加快形成“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在湖北贯通融合的新格局,共同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创新驱动带、协调发展带。继续支持武汉加快向国家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大都市迈进,加快推进三峡城市群、汉江城市群建设,支持襄阳、宜昌建设实力更强的省域副中心城市。支持其他市州加快发展。更大力度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和其他“三大片区”扶贫规划,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坚持“五个统筹”,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进城乡规划体系与制度创新,推动县(市)多规合一。鼓励支持各城市按照自身定位和“产城融合”的思路,实现错位发展。抓好武汉、孝感、仙桃、宜城、松滋、宜都等新型城镇化试点。支持天门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抓好电力、通信、给排水、供热、煤气等地下综合管网建设和“海绵城市”建设,开工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50公里、海绵城市示范区120平方公里。加强智慧城市建设。抓好“美丽乡村”和“荆楚派”民居特色建设示范,建设保留历史记忆、传统格局、山水风貌的美丽村镇。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实现1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继续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安排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300亿元。以开发区和工业园区为依托,完善功能布局,搭建服务平台,突出重点项目扶持,提高要素聚集和产业承载能力,打造一批工业强县。引导各地提升主导产业规模和实力,大力扶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发展。继续实施分类指导和考核,促进县域竞相发展、特色发展、错位发展。鼓励支持乡镇经济加快发展。积极推进县域金融工程,继续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

(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

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绿色发展之路。

深入推进“三大计划”实施。强力推进实施“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大气污染导致的雾霾,已经深度影响到民众的生活,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必须采取坚决果断措施,主动作为,综合施策,加强治理,确保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提高。认真落实《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加快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或改造,严格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全面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餐饮油烟治理,严格执行《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更大力度实施“碧水工程”行动计划。狠抓重要水源保护和主要流域污染防治,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实行最严格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安排转移支付资金20亿元,支持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市县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支持梁子湖流域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加强水功能区和排污口监督管理,全面推进重大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加强长江、汉江、清江流域污染防治,全面开展湖泊水环境治理工作。抓紧实施“净土工程”行动计划,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和修复工作试点示范。全面开展城乡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继续开展“绿满荆楚”行动,力争完成三年计划总任务的80%以上。认真办好省首届园林博览会。

加快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抓紧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计划和循环经济发展行动方案,通过差别地价、能源限额核查等措施,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加快建立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深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扩大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规范有序的区域排污权交易市场。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加强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启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推进土地综合利用创新试点。深入开展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创建和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加快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建设。在全社会倡导节电、节水、节能,推动形成全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消费和生活方式。鼓励绿色出行,加强轨道交通等大运量公共交通设施建设。

强化问责考核。严格落实新环保法,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水制度。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严格环境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持续恶化的地方,坚决实行通报、约谈、预警、限批、追责等措施。

(七)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民生优先,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强化政府兜底责任,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共享发展。

打好脱贫攻坚战。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加大力度精准推进“四个一批”落实,力争全年实现14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尽快出台《湖北省“十三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规划》和四个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认真组织实施精准扶贫和“六到农家”工程。完成38万贫困人口易地搬迁任务,提高220万名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补助标准。认真做好恩施龙凤镇全国综合扶贫改革试点。健全扶贫投入县级整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扶贫工作责任考核机制。完善激励机制,加快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多方力量支撑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

积极促进就业。健全促进就业创业的财政、金融、产业等政策,培育新的就业增长点。坚持以创业带就业,强化创业扶持政策落地,搭建更多众创空间、创业服务平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退役军人等重点人群创业就业,切实做好淘汰落后产能中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继续落实好援企稳岗、社保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全面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政策。整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体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中三角、长江经济带异地就医医保即时结算。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基本生活等兜底性制度。推进城乡养老机构建设,健全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健全住房保障机制,推进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大公租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开工建设、货币化安置公租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41万套(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万户。

全面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坚持教育优先,推进教育公平和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建立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全面改造计划”,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加快培养社会需要的“工匠”型人才。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和服务能力建设,尤其是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加强传染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和职业病危害防治。大力实施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全面落实两孩政策。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协调发展。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县级“四馆三场”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加强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竞技体育发展。加强“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创作,推出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加快构建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抓好“七五”普法,大力培育法治信仰、契约精神、规则意识。强化国家安全意识,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增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警处置能力。推动信访工作回归群众工作本源和进入法治轨道。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法推进基层民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平安湖北建设,健全网格化、精细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厉防范、依法打击暴恐、黄赌毒、邪教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络监管,发展和规范网络空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思想,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隐患整改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老百姓的食品安全、用药安全、生命安全。

进一步深化国防教育和民兵预备役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努力为驻鄂部队、武警部队调整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条件。认真执行民族政策和宗教法规。进一步做好援疆援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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