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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全面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过去一年,我们坚持依法行政、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政府自身建设明显加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制定发布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60项,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覆盖到区县、街镇,完成行政审批相关的评估评审清理,取消评估评审152项。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稳步推进闸北区、静安区“撤二建一”,调整城市建设管理机构职能,全面推行区县市场监管新体制,组建市和区县不动产登记机构。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制定实施政府效能建设意见和目标管理办法,构建政府服务“单一窗口”制度框架,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及配套政策。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全面公开市、区县、乡镇三级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进一步改进政府作风,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强化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勤政廉政建设继续加强。
但是,政府自身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足。政府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依然存在,还不能很好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形势、新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还不够高,工作推进落实不力、服务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一定程度存在。政府作风建设有待加强,不担当、不作为、等靠要现象仍有发生,少数政府工作人员群众观点淡薄,极少数人甚至以权谋私、贪污腐败,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以有力举措整改问题,以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是做好今年工作的重要保障。我们要贯彻落实国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按照“两高、两少、两尊重”要求,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着力减审批、强监管,切实履行好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聚焦与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许可事项,取消一批,改为备案一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一批,对保留的许可事项推行标准化管理,提高透明度。在全市面上再取消一批审批事项,取消一批与审批相关的评估评审。基本完成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积极稳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政府部门脱钩。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衔接的综合监管机制。强化行业监管,逐步建立全覆盖、分领域、强协同、高效率的行业监管体系。开展分类监管,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实行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制度。启动建设综合监管平台,构建大数据监管模型。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统筹使用长效机制,加快建设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实施规范化的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试编范围扩大到所有乡镇。加大财政专项资金跨部门整合力度,支持设立投资引导基金,变财政直接投入为间接引导。分类分项推进市与区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理顺市与区县财政分配关系。
(二)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思维,推进政府运行机制法治化,切实做到依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权履职。
健全政府决策机制。完善专家参与论证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网上公开、即时清理制度。深入推进政府协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工商联等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质量,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交通等领域综合执法。试点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推动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更加紧密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试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形成更加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完善监督机制。强化政府内部监督,加强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公共资金管理使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制定实施行政问责办法。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市政协的民主监督,重视司法、舆论、社会监督。开展行政权力标准化管理试点,制定发布区县、乡镇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切实做到以公开促监督。
(三)推进政府服务管理方式创新。坚持问题导向,更多运用市场化、社会化、信息化方式加强服务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分级实施购买项目目录管理,推广凭单式购买。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启动建设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全面建成区县信用信息子平台,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加快建设政府服务“单一窗口”。实现部门审批事项全部接入市级网上政务大厅,新增一批网上办事、网上服务、网上监管事项,基本建成区县网上政务大厅。制定发布政府服务事项目录。实施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基本实现工商登记、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重点信息的共享使用。
加强政府运行基础制度建设。全面推行政府目标管理,改进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报告制度,建立更加有力的重点工作督查机制,开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考评。发布部门间行政协助事项清单,建立部门协同配合机制,构建闭合联动、有力有效的跨部门运行系统。
(四)持之以恒推进政府作风建设。坚持严字当头、实处用力,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把作风建设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以更高标准、更严举措正风肃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本市30条实施办法,坚决贯彻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严格执行会务费、差旅费、培训费等财经管理规定,狠抓变相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作风领域新问题,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
坚定不移反对腐败。更加注重源头反腐,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机制,完善行政权力内部流程控制制度。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紧紧抓住公共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金分配等重点领域,切实做到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惩腐败。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推广公务员岗位履职责任制,全面建立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推行分级分类培训,提高公务员履职能力。每一位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始终牢记群众观点,勇于担当,甘于奉献,扎扎实实做好一件件为民实事、惠民好事,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各位代表,蓝图已绘就,扬帆正当时。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上海市委的领导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为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