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16-03-05 09:50:55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转型升级,生态环境,民生水平,结构性改革,农牧业现代化,政府建设

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2016年重点工作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关键时期。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确定了“十三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预期目标和重点任务,已经全面体现在《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中,提交本次大会审议。今后五年,要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断壮大地区综合经济实力。努力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主要经济指标平衡协调。推动产业发展向中高端迈进,基本形成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构建适应发展需要的现代基础设施网络。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坚持协调发展,着力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促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坚持绿色发展,着力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促进草原植被盖度和森林覆盖率持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生态系统步入良性循环,大幅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基本形成主体功能区布局。坚持开放发展,着力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全方位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基本形成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建设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坚持共享发展,着力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收入总量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持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各族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推进和谐内蒙古建设,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加快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我们要主动适应、准确把握、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刻认识重要战略机遇期的内涵变化,按照“十个更加注重”的要求,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奋发有为做好工作,确保实现这些目标任务,不断开创现代化内蒙古建设的新局面!

今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综合分析,我们面临的挑战和机遇并存,但机遇大于挑战。我区拥有资源禀赋、区位条件、要素成本等多重比较优势,五大基地建设积蓄了巨大发展动能;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宏观环境稳定,国家持续加大对西部和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国内消费结构升级和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加快,为我区调整结构、补齐短板、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带来了宝贵机遇。我们要抓住机遇,扎实工作,确保“十三五”良好开局。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落实宏观政策要稳、产业政策要准、微观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实、社会政策要托底的总体思路,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战略上坚持持久战,战术上打好歼灭战,着力加强结构性改革,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提高投资有效性,加快培育新的发展动能,改造提升传统比较优势,增强持续增长动力,推动我区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改善,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以优异成绩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和9%,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8%,城镇新增就业26万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结构性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全面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任务。抓住用好新常态下动力转换、结构升级等机遇,研究出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综合性政策。坚决有力化解过剩产能。正确处理巩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与化解过剩产能的关系,把控制新增产能和承接产业转移结合起来,下决心淘汰落后产能。研究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分类推进办法,通过技术改造升级一批、兼并重组整合一批、对外投资转移一批、严格标准淘汰一批、完善政策扶持一批,稳扎稳打、有力有序地做好工作,务求取得实质性进展。对资不抵债、连年亏损、扭亏无望的“僵尸企业”,加快兼并重组或依法破产清算,退出市场。多措并举降低企业成本。深入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在简政放权、减税降费、金融扶持、流通体制和电价市场化改革等方面打政策“组合拳”,进一步降低企业的交易、人工、财务、物流成本和税费负担,增强企业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扎实有序消化房地产库存。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实施不低于22万户的城镇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达到50%以上。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证制度落地,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同转移人口市民化、城镇建设用地同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研究住房公积金支持农牧民进城购房政策,开展土地、草场、林地承包经营权及宅基地抵押担保,鼓励金融机构向转移进城农牧民发放购房贷款。探索共有产权等措施,逐步消化大平米住宅库存。推动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引导房地产企业转型发展。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政策,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聚焦短板扩大有效供给。围绕农村牧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脱贫攻坚、“十个全覆盖”等工程为主要抓手,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围绕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加强政策引导和金融支持,促进资金资源向传统产业改造集中,向新兴产业发展集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围绕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投资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加快构建适应发展、适度超前的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对各种风险源的调查研判和监测预警,做好政府存量债务置换、民间借贷监管、风险案件处置等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以扩大有效投资为重点创新投融资方式。进一步激发社会投资潜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审批事项,提高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水平。大幅放宽电力、交通、市政公用等领域市场准入,推广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方式,带动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全面取消银行贷款承诺、可研报告审查意见等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前置事项,企业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一律不得作为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提高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加大金融创新力度,鼓励金融机构运用信托、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扩大有效信贷投放、支持股权债权融资,实现新增贷款2000亿元、直接融资1200亿元。加快推进民营银行组建,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实施企业上市三年计划,推动80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票据和债券筹集资金。加快发展现代保险业,推动保险资金参与经济建设。放大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效应。发挥现有融资平台和发展基金的作用,创新政府投资、与金融机构合作等方式,利用财政间歇资金开展以存促贷,加大政府性担保资金投入,引导商业银行扩大信贷投放。支持金融机构和盟市政府合作,通过共同设立城镇建设和“美丽乡村”基金等方式,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一步扩大PPP实施规模。

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认真落实三年推进计划,启动一批“十三五”重大工程项目,力争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5万亿元以上。产业方面,加快煤炭深加工、精细化工、有色深加工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工建设与外送电通道配套的煤电项目,新开工火电2700万千瓦、风电和太阳能装机300万千瓦,完成工业投资7000亿元。交通方面,加快推进呼和浩特新机场、呼张客专、通辽和赤峰至京沈客专、京新高速临河至蒙甘界、经棚至锡林浩特高速、海拉尔至额尔古纳一级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力争呼和浩特至银川、包头至西安、满洲里至海拉尔至齐齐哈尔、通辽至乌兰浩特至海拉尔、集宁至大同、锡林浩特至张家口、巴彦浩特至银川等高铁项目进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盘子或中长期规划。全年铁路建设规模5400公里,公路建设规模2万公里,完成交通建设投资1250亿元以上。发挥好通用机场的独特优势,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各级地方政府都要加大通用机场建设力度,培育发展区域性航空市场。能源通道方面,加快推进已开工的特高压通道建设,力争新开工锡盟至张北、通辽至青州特高压和鄂尔多斯至沧州输气管道等项目,规划建设呼伦贝尔等外送电通道,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水利方面,开工建设“引绰济辽”工程,力争东台子水库可研报告获得批复,加快推进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完成水利投资200亿元以上。城市建设方面,加快呼和浩特地铁、包头地铁及新都市区地下综合管廊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地下管网改造力度,完成投资800亿元。此外,社会事业、民生领域及生态建设等方面,要力争完成投资1750亿元以上。

(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加快建设“五大基地”。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鼓励煤炭、电力、化工、冶金、建材企业横向联合,支持煤炭转化企业与生产企业纵向重组,构建煤电用、选冶加一体化产业链,加快形成产业链竞争新优势。加大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力度,促进现代煤化工向下游延伸、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和装备制造向高端发展、农畜产品向终端拓展,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组织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三年行动计划和特色产业链、“双创”示范基地等四大工程,加快构建国家级稀土、石墨、核燃料、复合材料基地。落实《中国制造2025》,大力推进协同制造、智能制造,做大装备制造业。拓展锂电池、永磁材料产业链,努力做大电动汽车产业。实施差别化、精准化产业扶持政策。坚持和完善电力综合扶持政策,扩大多边交易和大用户直供规模,深入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配售电改革,研究制定蒙西电网峰谷电价和蒙东电网同网同价政策。对产能过剩、技术落后、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取消各类保护性措施,倒逼其转型升级或退出市场。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围绕重点领域创新需求,加快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实用成果转化、创新平台载体三大工程。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和“草原英才”工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更多运用财政后补助等方式,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投入。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组建技术联盟,力争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达到35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整合各类科技计划,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品牌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力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技术交易等相关政策。深入落实质量强区决定,加快实施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巩固扩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实施电子营业执照和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充分发挥“双创”集众智、汇众力的乘数效应,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支撑平台,形成线上线下协同创新格局。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益。激发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以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为重点,加快形成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推动水、电力、石油天然气、交通运输等领域价格改革,全面实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推进农业水价改革。以市场为导向,推进国资运营公司组建和国企混合所有制试点,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国企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管办分离、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服务业发展质量和水平。推动服务业与一、二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提升,制造业由生产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完善服务业发展支持政策,用足用好服务业发展基金,做大服务业股权投资基金,抓好呼和浩特市国家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打造一批服务业集聚区和龙头企业。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教育文化、健康养老、金融保险等服务业领域。培育新型消费热点。把握消费需求个性化、多样化特征,大力发展文化体育、娱乐休闲、家政服务等新型服务业,增加优质新型产品供给,推动消费结构升级。加快实施六大消费工程,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培育线上线下、跨区跨境等多种消费业态。积极争取“宽带乡村”试点,扩大互联网、电子商务在农村牧区的覆盖面,激活农村牧区消费潜力。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建设一批大型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和内陆港,建立完善煤炭、钢铁、聚氯乙烯、稀土、农畜产品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实施“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计划,加快发展互联网经济。抓住旅游消费快速增长契机,实施“旅游+”计划,力争旅游业总收入增长20%以上。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相结合、市场化运作的养老服务新模式。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加强和改进城市工作,处理好城市发展与经济发展、城市规模与承载能力、人口集聚和功能集聚等关系,加大对城市空间规模产业、规划建设管理、改革科技文化、生产生活生态和政府社会市民的统筹力度,着力解决“城市病”等问题,加快建设和谐宜居、富有活力、各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调整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大力推进“多规合一”,完善“一核多中心、一带多轴线”城镇体系,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做好包头、扎兰屯等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推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增强城镇对农村牧区的反哺和带动能力。加大统筹区域发展力度。依据主体功能区定位和各地比较优势,从发展规划、扶持政策、协调机制等方面入手,促进以呼包鄂为核心的西部地区协同发展、东部盟市合作发展、基础薄弱地区加快发展。

(三)加快推进农牧业现代化,扎实做好农村牧区工作

积极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优化农牧业结构。全面实行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在稳定粮食产量的基础上,加快转变玉米“一粮独大”的种植结构,积极推进“粮改饲”,引导农牧民种植整株青贮玉米和优质苜蓿,扩大绿色有机高端产品种植。坚持“稳羊增牛”发展方向,制定实施千万头肉牛发展规划,稳定奶牛养殖头数,提高单产、淘汰散养,力争规模化养殖水平达到85%以上。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做好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程,加快西北节水增效项目建设,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建设高标准农田40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350万亩,设施蔬菜达到250万亩以上。加快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牧业与工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加大对领军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行业整合重组。实施农畜产品品牌建设和输出工程,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加快建设电商销售平台。加强农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农牧业综合能力。

深化农村牧区改革。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提升紧密型利益联结率,提高农牧民在产业化经营中的话语权和收益分配率。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5000万亩以上土地确权。推进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有序流转,积极培育家庭农牧场、专业大户、农牧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新型职业农牧民。以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为主线,推进农垦改革。按照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方向,深化供销社改革。实施县域金融工程,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和县域融资担保机构。

扎实推进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增加各级财政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投入,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动员企业、社会投入和农牧民投工投劳。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部门与盟市的协调配合,允许地方整合资金和项目。加大工程管护力度,探索各方安排管护资金或政府给予奖补等方式,发动群众参与工程管护。加大组织领导力度,进一步做好万名干部下乡驻村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坚持典型示范,严格考核奖惩,确保全面完成所有行政嘎查村全覆盖任务。

打好脱贫攻坚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21万人稳定脱贫、10个左右自治区级贫困旗县脱贫摘帽。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脱贫一批,年内完成5万人搬迁任务;通过产业扶持脱贫一批,帮助4万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使每户都有增收项目。加大金融扶贫力度,让有发展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每户都能得到3万元以上的扶贫贷款,全年新增扶贫贷款150亿元以上;通过教育、医疗扶助一批,对不在低保范围的贫困户子女接受职业教育给予资助,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比例;通过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将4.1万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