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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刚刚过去的2015年,我们胜利完成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初步统计,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5%,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9%,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1.1%,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下降4%和5%。主要指标处于合理区间,经济运行稳中有进、稳中有好。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力稳定经济增长。加强对经济运行的调控,研究制定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扶持小微企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政策措施。发挥投资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落实重点项目专项推进和省级干部包联重点项目责任制,实施重大项目三年推进计划。自治区重大项目开复工率达到95%,完成投资4995亿元。争取国家核准及开展前期工作重大项目22个,总投资2024亿元。开工建设蒙西至天津、锡盟至江苏、上海庙至山东和锡盟至山东电力外送通道及配套电源项目。建成额济纳至哈密、锡林浩特至二连浩特铁路,开工建设赤峰、通辽至京沈客专连接线、呼和浩特地铁等重大项目,新增铁路运营里程1320公里。公路建设完成投资760亿元,新增通车里程3000公里,新增通沥青水泥路嘎查村1537个。建成乌兰察布、扎兰屯、霍林郭勒3个运输机场和乌拉特中旗、新巴尔虎右旗、阿荣旗3个通用机场。开工建设黄河二期防洪、绰勒下游灌区、尼尔基下游灌区工程。完成造林绿化1100万亩、重点区域绿化210万亩。全面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加快治理乌海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呼伦湖和乌梁素海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多措并举稳定企业生产。“营改增”减负面达到99%,小微企业免税面达到97%以上,累计为企业减税降费280亿元。电力综合扶持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60亿元,带动新增工业用电97亿度、新增工业增加值335亿元、税收42亿元。“一企一策”措施帮助37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恢复生产。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6%,工业用电量增长4.9%,高于全国和周边省份。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放大效应。以存促贷引导金融机构新增贷款568亿元,搭建了金融、水务融资平台,设立了总规模240亿元的铁路交通、产业发展、服务业和科技创新基金,向社会推出91个PPP项目、总投资1016亿元。盘活各级财政存量资金940.8亿元,成功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477亿元,有效缓解了地方偿债压力。
(二)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新增粮食产量14.8亿斤、牲畜存栏670万头只,粮食总产、牲畜存栏均创历史新高。主要农作物优势区域集中度达到85%,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及有机食品认证产地面积2350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19万亩。各类家庭农牧场发展到4.3万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突破7万家。积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完成企业技改投资1035亿元,增长41.2%。煤矿平均单矿规模188万吨,机械化率和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国领先。新增火电装机300万千瓦,形成142万吨煤制油、106万吨煤制烯烃、17.3亿立方米煤制天然气的生产能力,电解铝加工转化率达到70%。建设移动、电信、联通三大云计算数据中心,形成70万台服务器的装机能力,百度、腾讯、京东等知名企业入驻。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1%,对税收的贡献达到54.3%,分别提高1.3和3.7个百分点。旅游业实现总收入2232亿元,接待游客8419万人次,分别增长23.7%和11%。电子商务、“互联网+”快速发展,信息服务收入增长33.5%,快递业收入增长18%。
(三)加大改革攻坚力度。进一步简政放权。公布了三级权力清单和自治区本级责任清单,取消18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公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取消、停征、降低150个收费项目。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核发新版营业执照5.3万张,企业注册时间从平均26天缩短到3天。新登记市场主体37万户,增长34.5%。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启动蒙西电网输配电价改革,大工业电价每度降低2.65分,电力多边交易和大用户直供电量分别增长55%和157%。取消政府定价项目83个,缩减58.3%,实施居民阶梯水价、气价。完成不动产登记机构整合。推进财税金融改革。落实“营改增”试点和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完善对下转移支付,启动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在22个旗县开展了“省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金融机构新增信贷投放2000亿元以上,贷款余额突破1.7万亿元,增长14.7%。新增上市公司2家、“新三板”挂牌公司23家。全年直接融资1176亿元,增长5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组建运营,“助农金融服务点”实现全覆盖。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预计缩减45%的公务用车,每年节省经费4亿元以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制定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经营业绩考核等改革,森工、矿业集团综合改革全面启动,蒙能集团股权结构调整和管理体制改革后扭亏为盈。加快农村牧区改革。全区81%的规模以上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农牧民人均从产业化中收入4829元。完成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和草原确权承包工作,耕地流转面积3187万亩,草牧场流转面积7200万亩,居草原牧区省份前列。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呼伦贝尔中俄蒙合作先导区建设规划、满洲里综合保税区获得国家批复,二连浩特—扎门乌德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加快推进。在重点口岸开展大通关改革试点。成功举办首届中蒙博览会。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启动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全面停止商业性采伐。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深化社会事业领域改革。扩大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旗县公立医院改革实现全覆盖,参与改革的医院全部取消了药品加成。出台考试招生制度、民族教育条例等改革举措,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均衡发展。文化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足球改革试点取得重要进展。制定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意见。
(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级财政民生支出2873亿元,增长17.8%,占总支出的66%。扎实推进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加强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采取巡回检查、典型示范、严格考核和干部下乡驻村等措施,有力推动了各项任务落实。全年完成工程投资418.6亿元,扩面工程完成投资263亿元,包括行政嘎查村和部分自然村在内的1.93万个嘎查村开展了工程建设。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设立创业发展基金,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6.9亿元,创业带动就业15.9万人。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86.5%,12.7万名大学生实现就业或落实就业去向,257.4万农牧民实现转移就业,新增城镇就业26.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65%的较低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每月提高206元,城乡低保、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分别提高300元、225元和843元,大病保险实现城乡全覆盖。新开工城镇保障性住房28.5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24.2万套,居历年之最。全面完成了北梁棚改任务,铁南、阿尔山等棚改项目进展顺利。实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21.8万户,竣工21.4万户。加大扶贫帮困力度。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8亿元,发放金融扶贫贷款176亿元,贫困发生率下降到6%,国家标准下的贫困人口下降到80万人左右。完善“8+1”兜底体系,投入社会救助资金82.7亿元,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切实改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提高到87%,25个旗县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实施职业教育能力提升工程,提高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40元,自治区重点卫生项目进展顺利,内蒙古医院门诊大楼、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门诊大楼建成,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项目、内蒙古中医医院住院及医技综合楼等5个项目主体工程竣工。首次获得南丁格尔奖。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文艺创作组织工作。加大长城等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文化产业园区和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
(五)提高政府自身建设及社会治理水平。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协商民主建设,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6件,制定、修改和废止政府规章10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038件,办结率100%。加快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审计全覆盖,加大对失职渎职、“四风”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廉政建设明显加强。创新社会治理,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信访批次和人数下降18.4%和27.9%,刑事和治安案件下降7.2%和7.7%。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下降16.6%和9%。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问题的底线,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努力,实现了“十二五”圆满收官,内蒙古的发展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回首“十二五”时期的发展,我们深深感到:这五年是我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的五年,是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发展更加全面协调可持续的五年,是改革攻坚力度最大、城乡面貌变化最显著、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完善发展思路,积极创新发展举措,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是: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全区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团结奋斗,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奋发有为地开展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主动适应、积极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发展的主动权;必须始终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城乡区域发展相平衡、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必须始终坚持全面深化改革,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拓展发展新空间,为发展注入新动力;必须始终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群众;必须始终坚持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精心做好民族工作,不断巩固发展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局面;必须始终坚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统筹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凝聚起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合力。
各位代表,“十二五”时期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关怀支持的结果,是自治区党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共同努力、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全区各族人民,向为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同志们,向关心支持内蒙古发展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内蒙古是欠发达边疆民族地区,综合经济实力还不够强,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协调,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比较滞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还不高;产业结构重型化特征较为明显,非资源型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不足;经济增长动力不够协调,有效需求和有效供给不足并存,科技支撑能力不强;生态环境还比较脆弱,正处在“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历史关头;经济运行积累的潜在风险较多,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一些企业经营困难,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有些地方政府债务负担较重;法治、创新、廉洁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经济调控、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的方式方法还需进一步创新完善。我们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和坚持不懈的努力,加快解决这些问题,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