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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多年的经济持续高速稳定发展,先后制定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贫困地区面貌发生显著变化,成为全球最早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贫困人口减半的发展中国家,在世界上产生了广泛影响。但是,按照中国政府扶贫标准,2014年全国还有七千多万贫困人口。这些人口主要分布在14个连片特殊困难地区、832个贫困县、12.8万个贫困村。这些地区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公共服务基础薄弱、生态十分脆弱,解决贫困问题成本高、难度大,是扶贫攻坚的“硬骨头”。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6月发出了到2020年现有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的动员令。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扶贫攻坚战必须全面实施精准扶贫战略。中国政府在动员人力物力投入扶贫攻坚战方面具有优势,为了加快脱贫的步伐,大量的人力和物力被投放到扶贫工作中;改革贫困地区地方政府的考核机制使地方政府更加关注扶贫而不再仅仅是经济增长。尽管更多的扶贫资源被动员起来,但是要使这些资源发挥更好的效果还需要更精准和更有效的扶贫策略。精准地识别出贫困人口,发现其复杂的致贫原因,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扶贫策略是彻底解决农村贫困的前提。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了对扶贫重点人群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重点支持的意见。这些重点人群包括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妇女、儿童、老年人及残疾人。这些重点人群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最容易陷入贫困,在国际上通常被作为扶贫的重点。尽管在中国大规模的扶贫行动中也关注了这些重点人群,但是对重点人群的分析研究和实际支持力度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特别是对这些特殊群体的特殊要求关注不够。如果说现有贫困人口全部如期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那么,重点人群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问题正是能否如期实现消除农村贫困战略目标的最大短板问题。
精准扶贫的核心是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分析不同扶贫对象的致贫原因,实施分类施策。因此,加强弱势群体贫困问题研究,对于提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研究是在之前关于少数民族贫困问题的专项研究之后,分别针对妇女、儿童、老年和残疾人等四类群体,组织的“弱势群体减贫与发展”系列研究。
这些群体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发展中经常被边缘化,因而贫困的脆弱性更高。中国政府和国内国际发展机构对他们的脱贫问题一直给予特别的高度关注。其中,妇女儿童的发展是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其8项承诺中有4项承诺都是直接关系到妇女儿童。作为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的签约国,中国政府制定了《妇女发展纲要》和《儿童发展纲要》,强调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的发展原则,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支持支持妇女儿童发展,帮助贫困的妇女儿童脱贫。中国也是《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签约国,针对农村残疾人制定了《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从康复、技能和资金支持等多个方面,支持农村残疾人的脱贫。农村老年贫困问题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迅速的老龄化,以及年轻农民外流和较低的社会保障水平,老年农民的生活水平无法得到保障。国家通过提高包括医疗、养老等在内的社会保障水平对农村贫困老人提供了支持,农村老年的社会保障水平在逐渐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