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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扶贫的主要模式
现阶段的社会扶贫主要包括六种模式,分别是定点扶贫、东西扶贫协作、军队和武警部队扶贫、企业扶贫、社会组织扶贫、公民个人积极参与扶贫开发。
1.定点扶贫
国家确定的定点帮扶单位主要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各民主党派中央及全国工商联、国家重点科研院校等,定点帮扶对象为重点县。多年来,定点帮扶单位采取干部挂职、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化扶贫、劳务培训和输出、文化教育扶贫、科技扶贫、引资扶贫、生态建设扶贫、医疗卫生扶贫、救灾送温暖等多样化措施开展定点帮扶。从近三十年的社会扶贫实践来看,其中定点扶贫和东西协作扶贫的成效最为显著。截止到2012年底,参与定点扶贫的中央单位达到310个,比《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实施阶段增加76个,定点扶贫首次实现对592个重点县的全覆盖。中国各民主党派中央及全国工商联,积极发挥各自人力资源、资金动员、信息知识等方面的优势。
2.东西扶贫协作
自1996 年开始,中国政府作出部署,安排东部15个经济较发达省、市与西部11个省(区、市)开展东西扶贫协作工作。东西扶贫协作形式多样,形成了政府援助、企业合作、社会帮扶、人才支持为主的基本工作框架。从2003年到2010年,东部到西部挂职的干部2592人次,西部到东部挂职的干部3610人次;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提供政府援助资金44.4 亿元人民币、协作企业5684个,实际投资2497.6亿元人民币、社会捐助14.2亿元人民币,培训专业技术人才22.6万人次、组织劳务输出467.2万人次。
3.军队和武警部队扶贫
十年来,军队和武警部队根据国家和驻地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发挥优势,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实施定点扶贫和整村推进扶贫,支援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小流域治理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捐资助学、科技服务和医疗帮扶等活动。据统计2001 至2010 年间,在全国47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15个乡镇、1470个贫困村开展定点扶贫;建立扶贫联系点2.6万个,支援新农村建设联系点2500个,帮助210万贫困群众拜托贫困。支援农田水利、乡村道路、小流域治理等小型工程建设10 万多个。为群众找水打井1119 眼,植树造林3561 万多亩。建立科技示范点240 多个,扶持当地优势特色产业7.3万多项,开展劳动力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培训600多万人次。援建中小学校1600 多所,资助贫困学生21 万余名。对口帮扶西部地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医院130 所,帮助乡镇(村)卫生院(室)1283 所。培训和帮带医务人员8.5 万多名,捐赠医疗设备5900 多台件),为贫困群众义务巡诊6100多万人次。
4.各类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和广大公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
针对特殊困难地区和群众脱贫致富的要求,通过定点帮扶、结对帮扶、实施专项扶贫工程、参与具体扶贫活动等多种形式,支持产业发展,援建基础设施,发展教育卫生,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开展生态环境建设。各类组织有效动员有专业技术且致力于扶贫等公益事业的有识之士,积极开展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志愿者活动。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捐助资金、招聘劳力、建立产业和培训基地等多种方式参与扶贫开发。引人瞩目的是,随着我国社会建设不断取得成就,社会组织在扶贫开发工作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上世纪80 年代中期,已经有一些社会组织活跃于反贫困的领域中,90 年代在“八七扶贫攻坚”的推动下,国内外的非政府组织开展了广泛而深入的扶贫活动,据统计,1993-2000 年间,社会组织所动员的资源约合人民币500 亿元,占社会扶贫资金投入总量的28%。新千年以来,各类社会组织通过直接的资源投放、经验分享、政策倡导等方式,积极推动着我国的反贫困事业发展。从《中国农村扶贫开发新进展白皮书》中对社会扶贫工作的介绍,可以看出,在过去的十余年间,中国的社会扶贫领域获得了快速的发展,已经成为拉动贫困地区发展和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引擎之一。然而,也必须承认,社会扶贫领域的潜能释放得还很不充分,在扶贫开发工作的新阶段,需要通过持续的体制和机制创新,释放社会扶贫领域的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