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卫生计生系统支持扶贫脱贫部分政策
国家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和支持扶贫脱贫工作卫生部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于2012年和2014年先后印发了《“十二五”期间卫生扶贫工作指导意见》(卫规财发﹝2012﹞49号)、《关于扎实推进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方案》、《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方案》等文件,将六盘山区等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新一轮卫生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不断健全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络,提高县级医院的能力和水平,规定了当前时期我国卫生扶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大力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扶持中医药(民族医疗)事业发展,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五)水利部支持扶贫脱贫的部分政策
水利部门一直重视精准扶贫机制落实,加快完善水利扶贫项目库,全力破解贫困地区水利发展瓶颈问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水利部于2012年和2013年先后发布“关于印发全国水利扶贫规划的通知”(水规计﹝2012﹞48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发办25号文件深进一步加强水利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水移﹝2014﹞100号),规定以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680个县、40个片区“深度嵌入县”和“天窗县”、片区外15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线为基本单元,根据贫困县水利发展实际情况和扶贫开发目标要求,确定水利建设项目并实行3年管理。国家水利部还承担了13个国家级贫困县的帮扶任务,帮扶县数在310个参加定点扶贫的中央单位中位居前两位。水利部门将继续做好水利扶贫供给工作,将水利扶贫工作纳入“十三五”专项规划中,确保水利扶贫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贫困村贫困户。
(六)财政金融支持扶贫脱贫部分政策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5部门于2014年发布《关于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增加收入。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扶贫资金专款433亿元,其中补助地方财政扶贫资金424亿元,均较上年增长10%。2015年,中央财政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有关精神,预算安排扶贫资金补助地方部分460.9亿元,比上年增长8%。此外,精准扶贫贴息贷款工作也不断开展,通过建立贫困户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善贫困户贷款贴息政策,推广贫困户小额贷款保险,发展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等措施,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小额贷款工程,解决贫困群众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七)其他部门支持扶贫脱贫政策。
其他部门也先后发布了扶贫相关文件,工业与信息化部于2013年发布《关于全国工业与信息化系统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发展的意见》,将连片特困地区互联网全覆盖纳入目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连片特困地区内已通电的20户以上自然村通宽带。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认真完成贫困监测工作,为精准扶贫提供数据保障。2012年国务院扶贫办和共青团发布了“‘雨露计划·扬帆工程—中西部地区万名应用人才助学行动’的通知”,以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区域和集中连片困难地区的县为重点,动员和组织贫困家庭“两后生”到承办学校接受2-3年职业教育。另外民政部、国家民委、全国妇联、国家旅游局以及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等等,都积极参与扶贫脱贫的政策对接和支持。
(作者:张琦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扶贫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