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部门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和行动

发布时间: 2015-11-19 15:02:28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张琦  |  责任编辑: 焦梦
关键词: 精准扶贫战略 部门支持 扶贫政策

我国扶贫大格局形成的一个重要力量就是来自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对扶贫工作的重视和对片区扶贫脱贫规划实施的政策支持,以下是部分部门出台的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

(一)教育支持扶贫脱贫部分政策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印发的“关于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2﹞2号)”(以下简称“专项计划”)规定,自2012年起,组织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即在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专门安排适量招生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在招生方面,“专项计划”详细规定了“十二五”期间,全国高校给贫困地区安排的招生计划书,计划每年安排1万名左右专项计划指标。在就业方面,“专项计划”规定,对毕业后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和服务的专项生,国家将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优惠政策。

教育部在2013年发布的“关于2013年扩大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教学﹝2013﹞5号)”规定,扩大“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和招生区域,总招生规模扩大至32100名,覆盖区域由680个集中连片特殊贫困县扩大至832个县,贫困地区大学入学率得到显著提升。同时,2012年以来,教育部等部门先后下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12﹞2号)”、《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教基一﹝2013﹞10号)》、《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文件要求对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从学生营养餐、教学条件、教师生活补贴等方面对贫困地区的学生、学校、老师进行多维度扶持,保证了贫困地区学生生活水平,提高了学校的学习生活设施,鼓励了优秀青年教师坚守教学岗位,是贫困地区教育脱贫的重要保障。

(二) 交通支持精准扶贫部分政策

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和支持扶贫脱贫工作,于2012年印发了《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交通建设扶贫规划纲要(2011-2020)》(交规划发﹝2012﹞324号)(以下简称“交通扶贫纲要”)。《交通扶贫纲要》的规划范围包括六盘山区等11个连片特困地区,提出了到2020年的总体建设目标和“十二五”期间建设目标。《交通扶贫纲要》将推进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加大投资力度,加强政策倾斜,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国土资源支持扶贫脱贫部分政策

国土资源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将扶贫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点工作布局,建立扶贫联系工作机制,从国土资源规划、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推动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这些政策措施包括:提出支持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国土资源超常规政策举措;开展定点扶贫专题调研;积极开展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共建联系工作;启动实施国土资源精准扶贫试点项目,通过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推动发展特色产业和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国土资源部于2012年印发了《支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若干意见》(国土资发﹝2012﹞122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加大土地政策支持与加强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强化了土地规划,保证了促增长等重大项目用地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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