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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了初步效果,加快了扶贫脱贫进程,形成了新时期扶贫脱贫治理新体系,提升了扶贫脱贫的能力,但也出现了很多新问题和新矛盾,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推进呈现区域的差异性和发展的不平衡性
目前全国建档立卡基本完成,有些省份还针对建档立卡数据资料存在问题进行了重新的核对调整,是帮扶对象精准化程度大大提高。与此同时全国12.8万个贫困村的驻村帮扶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选派工作大多已经完成,有些已经运行了一年时间,但第一书记进驻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与此同时,在项目精准、资金精准、脱贫成效精准方面也存在着省际间、县域间甚至乡镇村间进度、进程和精准水平和效果上的差异。重点县乡镇村户和非重点县乡镇村户、示范县乡镇村与非示范县县乡镇村户之间存在很大差异,示范点各项工作明显好于非示范点。建议国家和省市在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既要注重区域差异性,但同时还要注重统一性和一致性,首先要均衡推进均衡发展,尽量避免政策差异性导致区域间的不公平性.其次,以推广示范县乡镇经验导向,稳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协同发展。
(二)贫困户脆弱性和外部突发性因素影响程度较大,制约了扶贫脱贫的稳定性和长效性
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升了扶贫脱贫的能力和效果,但是,经济发展脆弱性、自然和社会脆弱性不断增强,导致扶贫脱贫家庭返贫现象提升。返贫的易发性主要表现在突发性的自然灾害增多、突发性的疾病大病增多、突发性的交通事故和社会治安危害增大,与此同时就是因学导致贫困的影响度仍然很高,因婚姻致贫因素在不断提高,从而影响了扶贫脱贫效果和水平。建议国家要在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过程中一方面加大医疗教育扶贫力度,减少返贫比率。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自然灾害治理的投资,减少灾害对贫困影响。与此同时,关键还是要强化产业扶贫力度和产业培育,提升贫困户的产业发展可持续能力,产业发展和产业扶贫培育更加精准。与此同时,加大贫困户的展业技术培训,尤其是强化“雨露计划”项目的实施。
(三)扶贫脱贫的标准依然偏低,单一化指标也带来扶贫脱贫的不稳定性
一方面目前贫困人口标准是2300元,这与目前农村消费需求和物价上涨因素比较,显然是一直低水平标准。另一方面,就是人均收入指标的单一性问题。尽管中国各省县乡镇和贫困村在扶贫脱贫中采取了像威宁的“四看法”,甘肃省的191712村户多维贫困脱贫考核评价方法,但在测定全国贫困人口和各省脱贫人口时,仍然还是以人均收入的单一指标来确定,显然,与贫困人口所需要的吃穿住用和公共服务需求相比较,已经难以适应目前农村实际需要了,制定和调整扶贫脱贫标准及实施多维贫困综合指标刻不容缓。 建议1、国家在贫困标准制定中综合考了多种因素实施多维贫困标准的测度监测。2、根据世界银行贫困新标准制定中国扶贫脱贫新标准。
(四)新形势下扶贫脱贫治理体系功能和职责亟待明晰
一方面对于目前的驻村帮扶工作队、第一书记、驻村保存干部和原有的村级两委干部之间职责分工问题已经成为有效推动扶贫脱贫的重要问题,目前已经出现了职责不明分工不清导致的工作重叠、缺位和权责不协调问题,有些已经出现矛盾,需及时解决。另一方面,新扶贫脱贫治理体系和大扶贫格局形成后,资源资金整合和运行管理机制包括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参与扶贫脱贫后的整体管理也正成为当前的重要问题。建议国家和省市贫困县组织部,尽快研究和探索并制定新时期村委会、村支部、村干部、驻村帮扶工作队干部和村第一书记的职责分工,形成新时期中国农村扶贫脱贫治理新体系。
(五)精准扶贫长效化存在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