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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优抚安置。截至2014年底,国家抚恤、补助各类重点优抚对象917.3万人。其中:伤残人员76.6万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24.2万人,在乡复员军人99.3万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374.8万人,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341人,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87人,红军失散人员11269人;烈士遗属19.8万人,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11.3万人。
图11 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表11 国家抚恤、补助优抚对象
2014年新增领取烈士褒扬金人员267人。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烈士纪念设施管理机构1516个,占地面积4564公顷,机构内烈士纪念设施9289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11365处。
2014年共接收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干部2.8万人。军队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185个,年末职工0.2万人;军队离退休人员活动中心30个,年末职工0.1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