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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大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民生优先、民生为重,筹集财政性资金1000亿元,集中办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50件实事,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努力扩大就业。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和创业引领计划,启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50万人。研究设立大学生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00亿元,重点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制定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将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45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到240元,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月人均标准提高到305元。提高重点优抚对象、参战参试退役人员等生活补助标准。实施以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为重点的老年人长期照护计划。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寄宿、托管及校外文体活动等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建立特别救助制度,使每一个困难群众都能得到社会的关爱。
健全住房保障机制。推进保障房由中心城区向开发区、工业园区布点,加大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力度,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23万套,其中改造各类棚户区16.3万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6.7万套。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深山库区移民等农村困难群众危房进行改造,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让更多困难群众住得安全、住得舒心。
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建立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区域开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提高扶贫实效。深入推进罗霄山片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少数民族地区扶贫攻坚,加大产业扶贫力度,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完成深山库区扶贫移民搬迁10万人、贫困自然村点整治3000个,力争全年减贫60万人,让更多贫困群众脱贫致富。